关于评选2018届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研究生部分)

发布时间:2018-04-09浏览次数:7208


各院系:

根据《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南字发[2013]35号),现决定评选南京大学2018优秀毕业生(研究生部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1.评选对象:本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即毕业时能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研究生)。

2.名额分配: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身心健康;

2.学习努力,成绩优良,科研成果突出,在校期间曾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

4.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急需行业就业的品学兼优研究生优先考虑。

三、评选步骤:

1.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由学生本人申请,院系评审小组在充分征求其指导教师、任课教师、同学、研究生辅导员等人的意见之后,初评确定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人选,在本院系进行公示;

2.填写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正反两面打印),登记表中“备注”一栏需标注出曾获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名称,同时提交相关奖优证书复印件。

3423日前将登记表和汇总表交研究生院思想教育与管理办公室,同时发送《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院系汇总表》电子表格至邮箱:zy@nju.edu.cn

4.优秀毕业生名单由学校最后审定,公示无异议后颁发优秀毕业生证书。

四、补充说明:

   已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称号:

1)毕业离校前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学术不端者;

2)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联系人:周 玥  89687189/83597189

附件1 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doc

附件2 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院系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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