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关于设立南京大学“栋梁奖学金”的决定》(南委发[2017]181号)文件精神,2018年度南京大学研究生“栋梁奖学金”开始评选。
各院系要向本单位全体研究生做广泛宣传,将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评选流程向研究生公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质量,严格把关,评选结果需经本院系公示后再报研究生院。
2018年度研究生“栋梁奖学金”的评选办法如下:
一、奖学金等级
栋梁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两类;
1.特等奖学金奖励全面发展、各方面均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奖励额度为人民币20000元/人,每年评定人数不超过20人;
2、优秀奖学金奖励在某个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包括道德风尚奖、科研创新奖、公益服务奖、社会实践奖、自主创业奖和文体活动奖;以及在该年度学校相关评优中获奖研究生,奖励额度为人民币3000元/人,每年评定人数不超过50名。
二、评选对象
1、凡在基本学制内的南京大学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奖学金的评定:
(1) 该学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 学位课程考试有不及格者;
(3) 参加过硕士中期考核或者博士资格考试未通过者;
(4) 导师认为不宜参评者。
3、同一学年内,各项栋梁奖学金不能兼得;栋梁特等奖不能与其他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兼得。
三、申请条件
(一)特等奖学金
思想方面
1、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和参加党、团活动,获得学校党委、团委表彰(南京大学优秀党员、通报表扬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上级党、团组织表彰;或者在校级及以上思想政治活动中表现突出,取得一定成果或者获得相关荣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见义勇为、自强自立、助人为乐、道德弘扬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表现,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在广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学业方面
3、科研能力突出,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的论文,或者出版专著、译著等;
4、在相关专业领域获得发明专利成果(专利授权人中排名第一,或者导师第一,申请人第二),或创作出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原创性作品(团队创作人员中排名第一);
5、参加院系硕士生中期考核或博士生资格考核成绩为优秀;
其他方面
6、创新能力显著,在全球专业领域竞赛或者国家级研究生科研创新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一等奖(参赛团队中个人排名前三)或者二等奖(参赛团队中个人排名第一);
7、在国家级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一等奖(参赛团队中个人排名前三)或者二等奖(参赛团队中个人排名第一);
8、积极参与管理服务工作,热心服务同学,在院系或校学生团体中发挥重要作用;或者社会实践领域表现优异,取得明显的成效;
9、热心志愿服务,长期参加公益活动,并取得广泛的社会影响;或者参加学校组织的支教活动(连续3个月以上)表现优异者;
10、为学校争光,在学期间参加省级以上文体、技能竞赛且成绩名列前茅(如参加集体项目应为主力);
11、参加国家级或国际论坛(非专业领域)并做大会发言;
12、其他方面具有优秀成绩和突出贡献者,须经相关部门提交认定材料。
在上述条件中, 每方面至少满足一条 ,总体达到五条及以上的同学可以申请。
(二)优秀奖学金
1、道德风尚奖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自强自立、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在研究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2、科技创新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全球专业领域竞赛或者国家级研究生科研创新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一等奖(参赛团队中排名前三)或者二等奖(参赛团队中排名第一);
②获得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授权人中排名第一,或者导师第一,申请人第二);或者创作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原创性作品(团队创作人员中排名第一);或者出版专著、译著(第一作者)等;
③作为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在重大科研项目中做出较突出的成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公益服务奖
①热心公益活动,长期参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并做出了显著成绩;
②参加学校组织的支教活动(连续3个月以上)表现优异者;
4、社会实践奖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
②积极参与管理服务工作,热心服务同学,作风正派,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相关方面的肯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在院系或校学生团体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
5、自主创业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已获得创业投资机构或个人的股权投资;
②作为第一负责人的创业项目具有良好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并获得学校聘任的两位创业导师的推荐信;
6、文体活动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为学校争光,在学期间参加国家级文体、技能竞赛且成绩名列前茅,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②热心校园文化建设,成功组织大型校园文化活动,在校内外获得好评;
7、本学年度在以下各类评优中获奖的研究生自动获得本奖励:
①南京大学优秀党员、通报表扬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
②南京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称号获得者或提名奖获得者;
③南京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
④南京大学少数民族优秀学生获得者;
⑤南京大学励志模范获得者;
⑥其他某方面表现突出或在学校相关学生评优中获得荣誉者。
四、申请流程
1、必须由研究生本人登陆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奖助学金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经院系审核通过后打印《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2、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由导师、院系签字盖章的《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正反双面打印一份;
(2)由教务员审核签字、加盖公章的“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复印件,所修课程成绩必须登齐;
(3)由导师、院系签字盖章的《南京大学研究生“栋梁奖学金”申请推荐表》(见附件),正反双面打印一份;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科研成果清单(清单中应逐一写清发表的论文题目、发表刊物、作者排序、发表时间等);专利授权书复印件;各类奖优证书、参赛获奖证书、社会实践或公益服务证明件、媒体报道文章及照片、专家推荐意见等。
希望各院系认真做好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各院系推荐的优秀奖人数不超过分配名额。申请材料和院系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必须于10月17日前报送研究生院,有关事宜请咨询89687189;89684285。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