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精贵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更好地为“气候变化”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的各平台服务,根据国家教委《高等学校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协同中心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和共享条理。
一、大精贵设备的范围
1、国家科委规定的23种大精贵仪器设备。
2、单价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3、单价虽不足5万元,但属稀缺仪器设备,学校认为应当列入大精贵仪器的设备。
二、大精贵设备的计划与购置
1、购置大精贵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先进行论证调研,提出书面申请,报协同中心管理委员会委员同意,方可购置;购置程序符合贵发。
2、申请经最终批准后,使用部门对所采购的仪器设备进行市场、技术调研,对生产厂家进行实际考察,提出招标申请,由供应处联系集团招标办招标采购。
3、大精贵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由后勤管理处资产办公室会同集团公司审计部门、供应处、实践教学管理处及使用单位协同厂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说明书和有关验收制度的要求进行。
三、大精贵设备的技术管理
1、大精贵仪器设备的使用单位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2、大精贵仪器设备应设专人管理,专职实验人员操作。管理使用人员应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精通操作并能承担一般的保养维修。管理使用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变动,应做好接替人员的培训并严格交接手续。
非专职人员如需上机直接操作,须经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经设备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在专职管理人员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如违反上述规定而损坏仪器设备,操作人员要承担赔偿责任。
3、大精贵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要认真作好使用、保养、维修、校验和标定记录等,对仪器设备要定期保养、维护、校验,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
4、要建立完整的大精贵仪器设备技术档案,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原始资料:申报表、论证报告书、审批计划单、定货合同及有关来往信函等。
(2)设备的开箱验收单、说明书、合格证、附件清单、随机图纸、外观相片等。
(3)安装调试记录等。
(4)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等管理方面的资料和管理操作人员情况登记表等。
(5)使用过程中的所有记录等。
(6)设备验收后,随机附带的原始资料应归学校档案室管理,使用单位可留复印件备查。
5、大精贵设备一般不准擅自拆改或解体使用,确需开发新功能或特殊需要而必须改造时,应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精密贵重程度和管理权限,经论证后提出报告,由后勤管理处资产办公室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6、大精贵设备发生故障(损坏)时,要根据使用记录查找原因及时组织维修,并作好记录,较大故障需向后勤管理处资产办公室报告。凡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7、大精贵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实行考核制度,以促使专职使用和管理人员努力完成岗位职责,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考核的内容是:
(1)培养不同层次人才的数量和经济、社会效益;
(2)设备利用率;
(3)设备功能的发挥程度和技术开发的项目数;
(4)设备维护的完好率和运行环境完善程度;
(5)技术档案、使用管理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
8、大精贵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考核工作由后勤管理处资产办公室组织进行,对在购置、验收、调试、运行、维护、技术开发、协作共用、培训人员、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
四、办法中未规定的事项,按本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文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