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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大学首届“一带一路”涉外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4-12-09 点击次数: 来源:法学院

    2024年12月1日,南京大学第一届“一带一路”涉外法治论坛在南京大学鼓楼校区顺利召开。江苏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范沁芳,南京大学校长助理李斌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范沁芳在致辞中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部署,江苏省已对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作出安排,南京大学江苏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作为基地之一,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作出了积极贡献。范沁芳指出,江苏作为“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通过法治引领、人才为本、服务创新、深化合作等方式,为“一带一路”提供法治支撑。范沁芳强调,要强化多边合作机制建设、深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创新涉外法律服务模式,希望专家学者为江苏涉外法治事业发展献计献策,共同推动“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建设取得新成就。

    李斌在致辞中表示,“一带一路”倡议不仅是贸易与投资的通道,更是法律交流与合作的纽带,涉外法治对保障我国对外开放和海外利益至关重要。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深厚的涉外法治学术底蕴和师资队伍,为江苏乃至全国的涉外法治建设作出了贡献。李斌指出,本次论坛旨在促进涉外法治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发展,并期望嘉宾们能够深入交流、碰撞思想,为政府决策、企业“走出去”提供智力支持,共同培养更多涉外法治人才。

    本次论坛的主题是“多边合作平台建设”。来自江苏省委依法治省办、外交部领事司、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江苏省法学会、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侨联、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司法局、连云港市委依法治市办、江苏省律师协会、杜伦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北京工商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宁波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江苏警官学院、南京工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的6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论坛。与会代表围绕多边合作平台建设面临的法律问题、多边合作平台建设法律路径的选择、多边合作平台建设的国际保障机制等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

    本次论坛由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江苏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江苏省法学会涉外法治研究会主办,《南大法学》编辑部、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完善我国条约司法适用制度”课题组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