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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实验室气体供应商、征集管控化学品供应商(FW2024031)自行采购邀请书
南京工业大学服务自行采购邀请书
欢迎服务商参与我校服务自行采购项目,请注意以下提示:
1.请认真阅读自行采购邀请书和项目需求,按照采购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2.如对自行采购邀请书的内容和要求有疑问,请即向采购联系人提出;
3.根据我校校外人员进校管理要求,请服务商按以下要求入校参与我校采购项目:
(1)在谈判前一天下午16:00前,授权代表通过点击链接(https:// /njtech/smu_ehall/infoplus/form/CLRXHXWRYJX/start?release=true&express=true)或者微信扫描二维码(见附件4)方式进行入校申请,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再次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入校事由填写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2)入校联系人姓名:石初娟,联系方式:025 58139230,工号:2652。
一、采购项目编号:FW2024031
二、采购项目名称:征集实验气体供应商、征集管控化学品供应商
三、采购方式:集体谈判
四、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详见《FW2024031项目需求》(附件1)
(二)采购内容:
分包号 | 货物名称 | 拟招合格供应商数量 | 预算(万元) | 备注 |
一 | 征集实验气体供应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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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征集管控化学品供应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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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2年。
(四)付款方式:
依据实际采购情况,与采购人定期据实结算
(五)报价方式
1、按照《项目需求》(附件1)中的报价要求及报价表进行报价;
2、以人民币报价。
五、响应须知
(一)响应供货商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2023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或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的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以及近半年内企业所得税缴纳相关证明材料,即税务部门证明或银行缴款单,依法免税、退税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履行本校采购合同不良记录书面声明以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资格要求:
分包一:实验气体
★1、响应供应商须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实验室气体充装许可证》;供应商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证》。(提供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响应供应商须使用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运输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运输机动车行驶证,驾驶员具备危货驾驶员证和驾驶证,押运员具备危货押运员证;如第三方提供运输服务,还须提供申请人和运输方的合同,且在合同有效期内。(提供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分包二:管控化学品
★1、“管控类危险化学品”供应商须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等证件,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且须在许可证范围内销售化学品。(提供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申请供应商须使用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运输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运输机动车行驶证,驾驶员具备危货驾驶员证和驾驶证,押运员具备危货押运员证;如第三方提供运输服务,还须提供申请人和运输方的合同,且在合同有效期内。(提供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未经采购项目负责人允许不得分包、转包;
(四)响应文件的内容构成(以下表格均须完整提供)(见附件2)
1、《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索引表》;
2、响应供货商资格证明材料;
3、《响应函》;
4、《报价表》;
5、项目需求响应及偏离情况:响应供应商应对照邀请书的服务要求,对本项目的项目需求及响应情况如实准确描述,并附《项目需求响应及偏离表》;
6、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情况:响应供应商按照邀请书要求提供付款方式、服务期限、履约保证金等服务承诺,并附《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7、服务方案书;
8、相关服务的业绩情况(详细说明使用单位、联系人、电话);
9、响应服务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材料;
10、响应服务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网站、E-mail联系方式;
11、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格式详见《响应主要文件格式》(附件2)。
(五)以下情形视为无效响应
1、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有下划线或★的内容)不符合的;
2、对项目一般性技术指标要求(未加★的内容)出现三项及以上负偏离的;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网站(www.jsgsj.gov.cn)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重大违法记录的;
4、响应供应商为三年内参与学校采购活动中无合理理由放弃成交结果或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经营的其他企业。
(六)响应文件的封装
1、装订: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装订简易明晰,倡导节能环保;
2、封装:响应文件须按分包号分别独立装袋密封封装,封口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外包装上要注明: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分包号、货物名称及响应供货商名称(盖公章),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未按要求投递的响应文件,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
(七)谈判办法和成交原则
1、谈判办法:本次自行采购由南京工业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组织的集体谈判小组负责谈判,谈判依据为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按分包顺序进行谈判。
2、成交方法:综合评分法。满足最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提交最终报价后,根据采购邀请书中的评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服务商。
评分标准详见《FW2024031项目需求》(附件1)
注:评分所需证明文件、证书、合同等资料请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公告与成交通知书
根据谈判小组的谈判结果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参与谈判的服务商对成交结果、谈判过程有质疑的,需在公告期满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工业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提出质疑。确认无质疑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九)合同与发票
1、合同: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必须与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保持一致,不得做实质性修改。应在成交通知书落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的,视为对成交结果的自动放弃。随后一年内学校不接受其参与本校采购活动。供应商由此造成学校损失的,学校保留向其索赔的权利。
2、发票:成交供货商须开具发票。
(十)专家评审费:各入围供应商应缴纳成交服务费人民币200元。(注:支持银行借记卡、微信、支付宝支付)
六、接收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一)接收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9:00-9:30;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9:30;
(二)接收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明正楼333室。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9:30开始;
(二)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明正楼318会议室;
(三)响应供应商须到谈判现场。
八、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工业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明正楼三楼
九、联系事宜
采购人代表:颜老师 咨询电话:17366001747
中心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58139230 邮箱:ztbywk@njtech.edu.cn
对项目需求和评审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代表提出,对采购组织和程序环节的询问、质疑向中心联系人提出。供应商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书面提出。
附件:
1、《FW2024031项目需求》
2、《响应主要文件格式》
3、《服务类采购合同模板》
4、《入校申请二维码》
南京工业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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