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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不良风气新疆高校实行奖学金“召回制度”

作者: 佚名 来源:不详 更新日期: 2004-08-18

人民网乌鲁木齐3月31日电 记者王慧敏报道:“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得拿这笔钱请客吃饭、抽烟喝酒、寄给父母或外出租房。一旦发现立即没收奖学金。”从本学期开始,新疆各高校将实行旨在保证奖学金专款专用的奖学金“召回制度”。

今年新疆共有24所高校480名大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为杜绝社会不良风气在高校传播,新疆各高校纷纷实行“召回制”,确保获奖学生把钱用在本人学习和生活最需要的地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有关领导表示:国家奖学金的功能是帮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的,奖学金不是“奖吃金”,也不是“扶贫金”,因此,获奖的大学生必须把钱用在学习上。据悉,我国自2002年起在全国普通高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制度,今年全国有45000人获得国家奖学金。同时,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还得到减免当年全部学费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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