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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后续工作安排【更新】

发布者:研招办发布时间:2023-07-11浏览次数:40330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点击此处),公示期为10天(如有更新,本网页公布,公示时间顺延)。

   (一)档案调转【更新】

   档案接收信息:收单位名称: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收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收单位联系人:研招办;邮编:110819;联系电话:024-83687556。

   考生即日起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点击此处,登录项目选择“博士研究生报考”,登录后选择档案信息确认模块,确认下载调档函(考试方式为直接攻博的考生使用我们通过短信平台发送的报名号和初始密码信息登录系统完成上述操作)。

   依据规定,拟录取考生(含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中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及少高骨非在职,录取类别详见拟录取名单公示)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7月15日前)通过中国邮政【建议使用EMS】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调入东北大学

   依据规定,往届生(2023年6月以前毕业的)均须对照自身学习工作经历(毕业后未就业、毕业后就业等),登录系统点击此处(系统目前已开通,原则上应7月15日前完成提交),点击上传录取材料模块,按要求(所有证明材料生成一个PDF文件)提交相应材料,证明材料具体明细点击此处;应届生(2023年6月、7月毕业)无须准备上述材料。

   注意:本校应届生(含硕博连读、本校直接攻博)的调档函原则上交由硕士(本科)阶段学院辅导员,档案调转工作由校内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无需考生处理,无需关注档案接收状态;其他考生(含外校应届生、往届生)下载调档函后,应主动联系档案所在单位,沟通档案邮寄工作。

   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含未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或材料审核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办理定向就业协议签订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二)学籍学历审查

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拟录取考生(硕博连读未取得硕士学历学位除外)在入学报到时需提交本人的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直接攻博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在入学报到时需提交本人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前置学历信息录入及材料提交功能预计开通时间7月下旬前,相关考生可提前准备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等。

   (三)定向就业协议【更新】

   定向就业协议已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的方式发放,请相关考生收到后,完成签字盖章程序后将协议(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协议需邮寄回两份外,其它只需邮寄回一份,邮寄信息点击此处)于7月15日前邮寄回学校。

   (四)银行卡办理

   关于全日制非在职考生统一办理中国银行卡的说明(点击此处

   (五)录取通知书【更新】

   录取通知书(邮寄或自取)将根据考生全部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系统(本校应届生除外)提交情况分批发放,第一批邮寄时间预计7月15日前(未确认通知书邮寄信息的按报名期间填写的邮寄信息邮寄,邮寄单号后续可登录报考服务系统查看),请目前未完成档案转寄、证明材料上传的考生抓紧时间

   (六)党团关系转接

   党团关系转接等事宜参照硕士有关要求(点击此处

   联系电话:024-83681389(周一-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邮箱:gewei@mail.n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