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及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暑假放假事宜及安全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2021年暑假放假安排的通知》(东大校办字〔2021〕13号),教职工放假时间为7月25日(星期日)至9月4日(星期六),7月24日(星期六)、9月5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教职工上班时间如有调整,学校将视疫情防控形势及属地防疫要求,待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学生原则上不得提前返校。
二、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暑期疫情防控要求
学院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关于2021年暑假放假安排的通知》(东大校办字〔2021〕13号)以及沈阳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各项防控预案。
全体职工要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因特殊原因于假期由疫情风险地区返沈的,须第一时间纳入学校和社区网格化管控范围,主动向学院(社区)进行报告,按照要求执行医学隔离观察和医学检测;不参加非必要的外出旅行和会议、活动,主动远离人员密集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确需离沈职工,须向主管领导请假,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向学院办公室报备。
全体职工在暑假期间要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认真执行“日报告”有关要求,每日通过“健康信息系统”如实填报健康状况及行程轨迹(每日可多次上报,一旦健康或位置信息有变化,须及时更新上报)。各部门要了解掌握本部门人员具体动态,统筹安排工作任务及值班等事宜。
(二)强化安全管理,开展自检自查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要求,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要就防火防爆、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溺水、防地震等安全知识,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范避险能力。要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把消防安全、房屋和公用设施安全以及电源室、机房、录制室等场所作为检查重点,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要按照安全管理标准化的相关要求做好工作记录备查。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保证能够及时有效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暑假放假期间安全稳定。
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防汛减灾工作,假期值班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通讯畅通,要准确掌握汛情动态,及时传递汛情信息,一旦有灾情发生及时报告,配合校区进行抢险工作。
(三)做好值班值守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暑期值班工作,严守值班纪律,按时到岗,不缺岗、漏岗,严格落实教学二馆213值班制度,严禁回本部门办公室值班;熟悉值班工作业务,做好通知、文件传达(注意时限);遇重大(紧急)事项须及时报告学院领导;如遇特殊情况须提前做好值班调换;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严格按照学院要求做好值班内容,认真做好安全巡查,杜绝任何形式的违章用电,严格执行“人走断电”制度。
校总值班电话:83687388
南湖校区公安处值班电话:83687777
沈河校区公安处值班电话:24245777
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3688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