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东北大学2024年命名奖教金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4-11-27  浏览次数:10

关于评选东北大学2024年命名奖教金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表彰为人师表、言传身教的优秀教师,根据《东北大学奖教金评选表彰办法》(东大人字〔202131号)及相关奖教金章程规定,现将东北大学2024年命名奖教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申报资格

奖教金评选范围为在我校连续工作三年及以上的全职在岗专任教师。申报奖教金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自觉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师风端正,潜心育人、关爱学生,严谨笃学、开拓创新,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三)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成效显著,科研成绩突出,近三学年均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且完成所聘岗位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满足相关奖教金文件(章程)规定的资格要求。

  (四)已获奖教金的教师三年内不得申报奖教金,五年内不得申报同一奖教金。

  (五)未发生师德失范、教学事故、学术不端、违背科研诚信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六)近五年各项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评选原则与奖项设置

  奖教金评选以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首要要求,强化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严格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突出教育教学实绩,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选的基本要求;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育人成效、学术水平、实际贡献、发展潜力和现实表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采用个人申报和组织提名相结合,严格把关评选标准,严格遵从评审程序,严格落实公示环节。

  本次奖教金评选奖项设置、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等由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基金会(委员会)要求确定,具体详见附件1

  三、申报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人员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东北大学奖教金推荐人选业绩信息一览表》(附件2),保证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并提供关键业绩信息的佐证材料,无法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的一律不得填写。每人最多可申报两个奖项,但须明确志愿顺序,应与各奖项的评选顺序相符。根据奖励额度高低和设立时间先后,本年度各奖项的评选顺序依次为江河集团奖教金、王魁汉奖教金、张捷迁基金奖教金。

  (二)部门推荐

  部门按照文件要求,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择优进行推荐。部门推荐时须注重考察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员各方面表现,重点考核其在立德树人方面的成效。每部门推荐奖教金候选人选至多2人,2人申报同一奖项的应进行排序。推荐人选须进行公示。

  请各部门于129日前将《东北大学奖教金推荐人选业绩信息一览表》及佐证材料(一式一份,须加盖公章)报送综合楼1308房间,《一览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资格审查

  人事处依据各类奖教金文件(章程)的相关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审查申报人员业绩,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家评审

  人事处对符合资格申报人员组织专家评审,形成推荐结果。在评审推荐时,综合考虑奖教金文件(章程)要求、申报人员志愿、奖励额度等因素。

  (五)学校审议

  推荐结果报学校进行审议,通过后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结果报相应基金会(委员会)备案,确定为相应奖教金获得者。

  (六)颁发奖励

  学校发布表彰文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并择机召开表彰会。

  联 系 人:栾宏斌            

  联系电话:83687383

  电子邮箱:15040007313@163.com


    附件:东北大学2024年命名奖教金奖项设置情况表.docx

          东北大学奖教金推荐人选业绩信息一览表.xlsx

                                                       人事处

                                                    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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