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属企业体制改革待安置人员
校内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按照学校校属企业改革有关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清理关闭、脱钩剥离企业的校籍事业编制职工安置工作,拓宽安置渠道,优化安置方式,提升安置质量,保障学校事业发展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现就相关待安置人员校内岗位聘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在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过程中,东北大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选择回校工作的待安置校籍事业编制职工(不含集团内部安置人员)。
二、申报条件
待安置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参加岗位竞聘: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一贯工作表现良好;
4.符合岗位要求的上岗条件以及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程序
1.学校根据前期征集的各部门用人需求,审核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并面向待安置人员发布岗位信息。
2.符合申报条件的待安置人员填写《岗位竞聘报名表》,由科技产业集团于11月1日前报送至人事处。人事处根据待安置人员的竞聘意向,将个人相关材料转送至相应用人部门。
3.用人部门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开展考核工作。部门聘任工作小组结合考核意见,研究确定相关岗位拟聘人选,形成聘用报告,并于11月6日前报送至人事处。聘用报告应包括部门聘任工作小组成员和考核评委名单、考核程序和结果、拟聘意见等内容。考核过程材料由本部门存档备查。
4.学校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5.对于未能竞聘上岗的人员,学校将协调有关部门,设置以公共服务或后勤保障工作为主的临时岗位进行安置。
四、相关要求
校属企业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必须按时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人员安置工作是改革的重点难点环节。各用人部门应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原则,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学校岗位聘用有关程序和要求,切实做好待安置人员岗位聘用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人员安置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联系人:宋佳臻联系电话:87385
附件1:附件1: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附件2:岗位竞聘报名表.xlsx
人事处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