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部分急需补充人员的岗位面向校内外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职员岗位,具体岗位情况,请于2018年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思想品德好,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集体观念和奉献精神,能够自觉恪守高等教育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普通话流利,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工作。
(二)年龄要求
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
(三)学历学位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特殊岗位除外。
(四)外语及计算机水平要求
1.
2.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9日,在规定时间内(每日
(二)报送材料
应聘人员登录东北大学非专任教师招聘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系统中的具体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按顺序整理报送。
(三)报送部门
应聘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报送至用人部门,应聘职员岗位的人员报送至人事处。
外地学生可邮寄材料,封面请注明“应聘”;在来校应聘时必须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原件用以审查。
四、考核方式
学校将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参加考核人员须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考核时间为
五、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按《东北大学非专任教师补充暂行办法》中规定执行,上岗人员实行人才派遣方式,纳入学校管理体系,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核。除医疗、住房等待遇外,原则上享受学校正式职工的待遇。
(二)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或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三)学校将委托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及教育部考试中心分别对应聘人员的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等证书进行认证,对于伪造资料或证书、违反申报岗位数量限制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向社会及就读院校公示。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可在
(二)联系方式: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单位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聘系统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
电子邮箱:
(三)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以学校收到应聘人员纸质材料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次招聘工作纪委办公室举报受理电话: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