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05年度宝钢教育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05-09-01  浏览次数:187

关于 2005年度宝钢教育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章程》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精神,为做好本年度宝钢教育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需要强调的是,各单位在推荐人选时应以注意向基础课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向中青年教师倾斜。

二、推荐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师德高尚。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连续三年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学基本建设,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改革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四种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验中。

三、奖励金额及名额:

1、2005年“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分配给我校的奖励名额:

优秀教师奖4名;其中,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包含在优秀教师奖中)。

2、2005年的宝钢教育奖的奖励金额:

优秀教师奖的奖金10000元/人;

优秀教师特等奖的奖金30000元/人。

四、推荐程序

1、各单位根据推荐条件推荐本年度“宝钢教育奖”候选人1名。

2、人事处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经学校领导讨论确定正式推荐人选,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3、正式推荐人选填写《评审表》,由人事处报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秘书处审批。

五、各单位推荐人选需报送的材料

被推荐人填写推荐人选一览表。注明教学课时,教学科研获奖情况(要求写出近五年所获奖励名称、颁奖部门、个人排序)。提供电子文档。

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后于9月6日之前务必报人事处师资科(校部517室)。

联系人:刘丽     联系电话:87383

二〇〇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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