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05年度宝钢教育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章程》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精神,为做好本年度宝钢教育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需要强调的是,各单位在推荐人选时应以注意向基础课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向中青年教师倾斜。
二、推荐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师德高尚。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连续三年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学基本建设,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改革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四种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验中。
三、奖励金额及名额:
1、2005年“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分配给我校的奖励名额:
优秀教师奖4名;其中,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包含在优秀教师奖中)。
2、2005年的宝钢教育奖的奖励金额:
优秀教师奖的奖金10000元/人;
优秀教师特等奖的奖金30000元/人。
四、推荐程序
1、各单位根据推荐条件推荐本年度“宝钢教育奖”候选人1名。
2、人事处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经学校领导讨论确定正式推荐人选,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3、正式推荐人选填写《评审表》,由人事处报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秘书处审批。
五、各单位推荐人选需报送的材料
被推荐人填写推荐人选一览表。注明教学课时,教学科研获奖情况(要求写出近五年所获奖励名称、颁奖部门、个人排序)。提供电子文档。
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后于9月6日之前务必报人事处师资科(校部517室)。
联系人:刘丽 联系电话:87383
二〇〇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