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与聘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2005-非教师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05-09-01  浏览次数:254

 

关于确定与聘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各单位:

    今年非教师系列确定与聘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仍按东大师发[1998]13号文件执行(包括硕士毕业满三年和博士毕业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本科毕业满一年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通过全国会计师等级资格考试且已够聘任条件者,可申请聘任。

请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认真核定,如果有符合条件者,由单位统一到人事处网站下载区下载表格,注:非教师使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一式两份);德育教师使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由个人填好后贴照片并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单位负责将原件与复印件严格核实并盖公章),由单位统一于9月9日前上交人事处师资管理科(校部517室,电话:83687383)。过期者,今年不再受理。

硕士毕业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不填报任何表格,但须由单位将名单与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单位负责将原件与复印件严格核实并盖公章)一同上报。

2005年1月至今的新调入人员不再填报任何表格,但单位须将其自然情况(包括学历、职称、现岗位等)汇总上报。

注:上报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请附情况说明。                         

                         东北大学人事处

                          二ΟΟ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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