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05-07-04  浏览次数:365

 

关于辽宁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

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普通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辽教办发[2001]109号)文件精神,现对在校的辽宁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进行2004年度考核,请各单位组织相关教师认真填写《辽宁省普通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考核表》,按照考核办法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学院形成书面总结材料(2000字左右)。总结材料包括:

1)学院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重视程度。

2)学院培养措施的完善程度及落实情况,为培养对象创造的工作和学术研究条件等。

3)培养目标的落实情况以及对培养对象的考核与管理情况。

考核表一式一份(含电子文本)及总结材料于2005年9月2日前报送人事处(校部517室,联系电话:83687383)。《考核表》可在人事处其他下载区里下载。

 

                             

                         二○○五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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