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东北大学优秀博士后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04-04-29  浏览次数:242

关于评选东北大学优秀博士后的通知

 

各单位:

 

为鼓励我校博士后积极投身到科研工作中,激发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热情,弘扬他们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的精神,激发广大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校博士后工作的健康发展,学校决定评选2004年度校优秀博士后,以表彰和奖励在学校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正在东北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包括与企业联合招收)做博士后研究的人员。

2、期满出站留校工作不超过三年的原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报条件:

以上人员,思想政治好,身体健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东北大学优秀博士后。

1、 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或应用前景。

2、 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大技术发明,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经实施已获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 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

4、 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研究能力,已成为某一学科领域新的学术带头人或开辟了新的学科领域,对学科建设和发展以及人才培养做出了重大贡献。

5、获得过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在其他方面为东北大学做出重大贡献,为东北大学争取到特殊荣誉。

 

三、申报程序:

1、满足以上申报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填写《东北大学优秀博士后申请表》,上交到所在流动站。

2、各流动站择优推荐,将所推荐人员材料上报到东北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3、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对所有材料汇总,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以确定东北大学优秀博士后人员。

 

:《东北大学优秀博士后申请表》

注:材料上报截止到5月30日

 

 

东北大学人事处

200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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