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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东北大学第十四届(2024年)“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年01月05日 文章来源:东北大学团委先锋网 浏览次数:20

各学院(部)、各分团委: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性竞赛活动,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术科技的“奥林匹克”,同时也是与一流大学建设直接关联的三大创新创业竞赛之一,每两年举办一届。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东北大学全体师生重要回信精神,奋力推进世界特色中国一流大学建设,增强广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增强科研实践能力,营造校园科技创新文化氛围,现决定举办东北大学第十四届(2024年)“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与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双创工作部署,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引导和激励大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东北大学全体师生重要回信精神。

二、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东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共青团东北大学委员会

竞赛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创业部

三、竞赛细则

1.竞赛时间

 20241-20244

2.参赛对象

 20246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东北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前两年可以按照硕士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后续则不可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做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其中2024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此次竞赛。

3.参赛基本要求。

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4.竞赛内容

本次大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共设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合作,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参赛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项目只能在1个单位申报,如有雷同视为作弊,取消参赛资格。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7人,其中核心成员人数不超过3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

2)对于跨校、跨二级人才培养单位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并提供团队约定书面依据。

3)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4)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5)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6)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四、竞赛日程

1.组织发动、宣传阶段(20241-2月)

各学院通过多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学院曾经指导过挑战杯竞赛的教师和参加过挑战杯竞赛的学生召开线上宣讲会,全面发动学院教师、学生组建队伍,参与挑战杯竞赛。鼓励跨学科、跨学院组队参赛。

2.组队、撰写作品申报书阶段(2024310日前)

各参赛队伍完成团队组建,认真撰写作品申报书等材料,以便及时参与初赛评审。组委会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和教师开展“挑战杯”竞赛培训会,各参赛队伍或个人积极参加相关培训。

3.初赛阶段(20243月中旬)

初赛形式:书面评审

作品上交时间:202438日前

作品上交地点:创新创业学院创业部(科学馆210办公室)

提交邮箱:neuplus@163.com

具体内容:各参赛队伍将《作品申报书》(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上交至各学院团委。各分团委以学院为单位将《作品申报书》(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及《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分团委公章)于38日(周五)17:00下班之前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创业部(如有跨学院组队的团队,初赛作品交至第一完成人所在学院)。

3月中旬组织专家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入围校级决赛团队,并公示。

4.决赛阶段(20243月下旬)

决赛形式:现场答辩评审

决赛作品提交时间:2024318日—19日,作品上交地点另行通知。

答辩时间:答辩时间另行通知,预计2024323日(周六)或30日(周六)。

答辩地点:答辩地点另行通知,预计科学馆201207

具体内容:配合PPT路演6分钟,问辩6分钟。

进入决赛的队伍,由专家评审组进行现场答辩评审,并确定校级获奖名单。

5.培育提升阶段(20243月末-4月初)

创新创业学院将邀请相关专家对校赛优秀作品给予辅导培育,并给予相关经费支持师生对作品整体质量进行优化、打磨和提升。

6.校内选拔赛总结表彰,省赛推荐阶段(20244-5月)

通过各种媒介向全校同学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

入围作品将作为东北大学推荐参赛作品报送辽宁省赛组委会参评省级奖项,入围全国竞赛作品将由辽宁省赛组委会推荐至全国组委会。

五、奖励政策

 1.在上届国赛获金奖、银奖的学院(取最高奖、不累加)可向校赛组委会推荐不超过4件代表本学院最高水平的优秀直推作品,可不经过校内初赛直接进入决赛环节;在上届国赛获铜奖的学院可直推3件作品;其他学院可直推2件作品。

 2.对于在“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小挑)中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团队所属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将分别按照金奖5万元/项、银奖2万元/项、铜奖1万元/项的标准给予院级创新创业基金建设奖励经费。

 3.对于在“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学生团队,学校按照《东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管理办法》文件相关标准,给学生团队颁发竞赛卓越奖学金。

 4.对于在“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国家级金奖的团队本科生主力成员,可根据《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和《东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管理办法》文件相关规定,在满足基本条件和专业绩点排名要求下,可申报创新特长类推免。

 5.对于在“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指导教师,学校将给予认定本科教学工作量;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指导教师,学校将授予“东北大学学生科技竞赛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获得国家级金奖的指导教师,经学校人才培养相关部门认定,在职称晋升、聘期考核等环节参照学校人事处相关文件执行。指导学生在“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国家级金奖,经由东北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讨论认定后,可提交申报学校核心指标考核标志性成果项目。

六、竞赛评奖

 1.根据竞赛参赛作品成绩,最终评出校级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并且对获得金奖作品的第一指导教师将授予“优秀指导教师”奖。

 2.本次创业计划竞赛成绩突出的学院将获得东北大学“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团体挑战杯、优胜杯。学院成绩评审办法:将采取和全国接轨的办法。即依据各等级奖计分,计分方法如下:

1)金奖作品每件计100分,银奖作品每件计70分,铜奖作品每件计30分,上报至组委会但未通过初赛的作品计5分;

2)团体作品将按第一负责人所在学院计算;

3)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金奖的作品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优秀奖;

4)捧得挑战杯、优胜杯的学院将在东北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表彰大会上颁发东北大学七星三大赛“优秀组织奖”。

七、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下,创新创业教育是人才培养范式的深刻变革。“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为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的重要品牌活动已受到全校师生的广泛关注,已成为提升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平台。各单位、分团委要高度重视“挑战杯”竞赛工作,在组织过程中应征得学院党政的全面支持,依托学院广大教师的专业优势,挖掘优秀作品。

2.扩大宣传,专人负责

各单位、分团委应在学院本科生、研究生群体和学院教师中通过多种媒介对“挑战杯”竞赛进行广泛宣传,并安排专人负责竞赛组织工作,确保学院师生全面了解“挑战杯”竞赛的相关政策及校内选拔赛工作安排。

3.强化指导,务求实效

在竞赛实施过程中,在立项、方案设计、申报书撰写、答辩等重要环节及工作进展等方面,各分团委应通过培训、讲座、预答辩等方式为参赛团队及选题进行指导,选拔推荐高水平作品代表学校参加高级别竞赛。

八、其他说明

因第十四届(2024年)“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赛、省赛通识、第十四届(2024年)“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评审规则暂未下发,校内选拔赛参照2022年“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相关文件执行。

九、联系方式

1.竞赛组委会

联系人:黄 达 东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

电话:83680380

郑兴燕 东北大学团委副书记

电话:83675466

黄晓颖 东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创业部部长

电话:83672369

2.联系QQ

东北大学2024挑战杯竞赛QQ群(群号:922488369),请参加竞赛的老师和同学申请加入,后期竞赛相关通知均通过本群发布。申请加入时说明学院、学历、姓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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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共青团东北大学委员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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