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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校内教师招募兼职/实习心理咨询师、心理兼职授课教师的通知

编辑: 王钰慧 李家祥 来源:学生指导服务中心[直属部门党委] 更新日期: 2021-03-17

第一部分:兼职咨询师/实习咨询师的招募

为保障我校学生的心理咨询服务需求,现面向校内教师招募兼职/实习心理咨询师,相关通知如下:

一、招募条件

1.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具备相应心理评估与心理咨询技能,熟悉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和特点,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2.本校教师(含离退休),包括专任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等。

3.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能热情细致的为学生提供咨询服务。

4.具备1.2.3.条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应聘兼职心理咨询师:

1)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人社部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资格证书)或卫生部心理治疗师等职业资格证书;

3)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心理师、注册督导师或注册助理心理师。

5.具备1.2.3.条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应聘为实习心理咨询师:

1)经过不少于40学时心理咨询师实务训练(或相应的实习经历);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参加过心理咨询相关培训的人员。

二、工作要求

1.遵守心理咨询师工作伦理、遵守《东北大学兼职心理咨询师工作守则》,能为学生提供一对一面询形式的心理咨询和团体辅导;

2.完成危机个案的工作对接,参与测评约谈等工作;

3.每周保证有一个完整的时间段接待咨询,每个时间段能接待2个咨询。(接待咨询时间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工作日或周六日,上午、下午和晚上均可排班);

4.能参加一定时数的中心案例讨论会及集体督导,每学期不少于24学时(集体督导时间为每周五9:30-11:40,案例会诊时间为每个月最后一周周五14:10-16:20)。

三、报名方式

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报名,请按照附件格式填写本人信息,于2021326日前,将报名表word版及盖章件扫描版发送至邮箱quhd@mail.neu.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兼职/实习咨询师岗位”,联系人:曲慧东,836811018002

四、聘用及待遇

1.由心理健康中心负责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考评、聘用;

2.咨询薪酬依据《关于印发< 东北大学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大党字[2018]117号)执行;

3.享有优先参加相关培训和进修的资格。

  

第二部分:心理兼职授课教师的招募

为扩大心理健康教育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健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面向学生开设了《大学生心理与健康教育(一)》《情商提升体验性团体辅导》《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情绪与压力管理》等多门课程,现面向全校教职工招募有意向参与课程建设的老师,助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

一、招募条件

1.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愿意从事课堂教学工作;

2.本校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等;

3.有一定心理学及心理咨询培训经历,有心理学、教育学或医学学历者优先,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二级单位心理辅导员优先;

4.具有一定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助教或科研经历,曾主持或参与校级以上心理健康教育课题、公开发表心理类相关论文者优先。

二、工作要求

愿意按照心理中心的管理开展集体备课、模拟课堂以及课堂教学和培训等工作,自觉提升业务水平。

三、报名方式

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报名,请按照附件格式填写本人信息,于2021326日前,将报名表word版及盖章件扫描版发送至邮箱qu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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