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学生国际视野,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服务一流大学建设,现发布波兰西里西亚大学等4所国外合作院校学生国际交流项目的报名通知。学校将根据国外合作院校要求及学生综合情况进行选拔派出,赴国外合作院校进行1学期或1学年的交流学习。
一、项目情况
本次发布的项目均为学期交流项目。学生在境外高校学习期间,不授外方高校学位,学生在该校所获得的学分,我校依据成绩单按规定给予认定。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件5。
二、选派条件
1.我校在籍全日制2022级、2023级中国籍本科生(2021级五年制本科生亦可报名);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能按学习计划完成交流学习任务;
3.具有一定经济条件,可自筹赴国外交流相关费用;
4.符合各项目其他申请条件;
5.学校会在本学期结束后对初步确定的人选再次进行审核,如成绩或其它原因而不适合参加相关交流项目,学校将取消其交流资格。
三、资助情况
为鼓励更多优秀学子参与项目学习,学校将对部分优秀学生提供一定资助。具体项目是否可申请资助及资助金额详见附件5。
申请资助条件:
(1)学生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5分(5分制)。
(2)学生获得国外合作院校正式录取,并完成交流项目的学习任务。
资助方式:
受资助学生需先自行支付项目费用,完成学习任务返校报到后,按规定提交项目总结,可办理相关资助手续。未获得国外合作院校录取者、未完成国外学习任务者和未按要求提交项目总结者不予资助。
四、选派程序
1.学生申请
有意申报的同学请认真阅读《2024年秋季学期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选派计划》,自行登录国外合作院校网站查询相关专业及课程信息(网址详见附件5,各校每年相同学期的课程大致相同,如选课时相应学期的课程尚未发布,可参照往年相同学期进行选择),确认拟选修课程后,填写《东北大学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东北大学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计划书》和《东北大学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行前告知书》,提交到所在学院报名,同时尽快办理护照。
2.学院推荐
各学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综合学生思想品德表现、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等因素确定各学院推荐学生人选,并审核学生提交的交流学习计划书和外语水平证书等材料。各学院于2024年4月8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注:超过时限,学生将错过校内评审及外方报名截止时间,请各学院按时提交材料】:
(1)《东北大学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每名学生一份,由学院外事主管领导签字,“学生工作处意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意见”处暂时保留空白;
(2)《东北大学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计划书》,每名学生每申报一所院校需提交一份此表格(至多可申报2所),由学院教学主管领导签字,“教务处意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意见”处暂时保留空白【注:境外交流学习课程应满足我校对应学期培养方案开设课程要求,并须明确相应学期思政课程学习方案。具体思政课程列表详见附件6】;
(3)《东北大学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行前告知书》,由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仔细阅读后签字,学生不得代家长签字;
(4)《2024秋季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申报名单汇总表》,由学院外事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将电子版Excel文档发至zhangsihang@mail.neu.edu.cn;
(5)学生外语考试(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托福、雅思、日本语能力测试等)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及实践证明等各项有助于申报的支撑材料、东北大学成绩单(中英文)扫描并打包压缩文件,命名为【2024年秋季赴XX大学交流项目-姓名-学院】发送至zhangsihang@mail.neu.edu.cn,此项申请材料请扫描为PDF格式电子文件,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3.学校评审
学校对符合资格的申报学生进行评审,确定学校推荐及资助名单。
4.录取结果
所报项目录取结果将由国外合作院校视全球报名情况而定,存在落选及调剂可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欧洲系统部张老师丨美语系统部 魏老师
电话:83678101
办公地点:综合楼1125A室
附件1东北大学本科生境外交流学习计划书.xls附件2东北大学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doc附件3【学院汇总】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申报名单表.xls附件4东北大学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行前告知书.pdf附件5(第二批)2024年秋季学期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选派计划.xlsx附件6赴境外交流学生思政课学习指导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