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科办专[2019]62号文件,按照通知要求,请依照《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外专发[2016]85号)使用经费,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经费使用,在“外专发[2016]85号”基础上明确以下标准:
1.专家讲课费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3000元(税前),如确需超上限支出依据外专发[2016]85号文件需由分管副校长签字。
2.以工薪形式支付专家报酬,因国拨外国专家经费最高资助到合同额度的60%,项目执行单位需自筹余下40%。
3.其余事项及资助标准依照外专发[2016]85号文件执行。
4.根据科技部(外国专家局)要求,外专项目申报对象和外专经费使用对象须持有外国国籍。拥有外国永久居留证件(绿卡)但拥有中国国籍人士不适用。港澳台人员到内地单位工作可参照申请项目和使用获批经费。
5.如遇聘请计划内的专家因故不能来华等,可在相同项目内容下调整或增加其他同等层次的专家。项目内主要专家不得更换、专家更换人数不得超过半数。
备注:
1.为更好的服务老师,外事工作服务系统已加入网信办统一管理,各位老师使用东北大学一网通的账号密码即可登录。项目负责老师将通过此系统申报明年项目和填写项目总结。
2.为简化报销手续,国际处与财务处协商,使用《东北大学短期国(境)外专家来访信息表》替代原《接待表》、《预算决算表》、《租车审批单》、《宴请审批单》。(表格附后)
以后涉及外国人来校财务核销只需填写《东北大学短期国(境)外专家来访信息表》,依据“东北大学短期国(境)外专家来访费用核销材料清单”提供报销材料。
《东北大学短期国(境)外专家来访信息表》为通用表格,依据外专发[2016]85号,外专经费支出范围包括:外国专家本人的国际旅费、专家工薪、讲课费、专家补贴、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
不包括:宴请费、伙食费、租车费、礼品费等
附:1.外专发【2016】85号文件
2.东北大学短期国(境)外专家来访信息表
3.东北大学短期国(境)外专家来访费用核销材料清单
4.专家工薪(含专家补贴、讲课费)明细表
5.专家讲课费合同模板
6.东北大学聘请外国专家经费资助指导标准及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