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证发给对象
外国学者来校从事短期(90日以下,含90日)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须办理F签证来华。(若来访者的身份为学生,则须办理短期来华留学手续。具体要求及流程请详询国际交流学院,电话:83687293。)
二、确定签证申请要求
外国学者确定拟申请F签证的地点后,邀请单位查询其所属的中国驻外使领馆或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相关领事服务网页,了解签证申请要求。
三、出具邀请信
邀请单位下载邀请信模板【下载】,填写相关内容并打印,由邀请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若需校领导或国际处领导签发邀请信,邀请单位需将《东北大学邀请外国学者短期来访申请表》【下载】及拟好的邀请信原件报国际处。
三、办理《邀请函》(TE)
若需办理《邀请函》(TE),邀请单位必须于外国学者来访日期的30个工作日前将以下材料报国际处。请提交一份纸质版,并发电子版至jxm@mail.neu.edu.cn。纸质版材料须打印于A4纸上:
1.《东北大学邀请外国学者短期来访申请表》【下载】
(邀请单位院、所领导在“院、所意见”处签字;若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请科技处相关负责人在“科技处意见”处签字【综合楼12楼】)
2.外国学者护照首页复印件
3.外国学者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请提交以下至少一项材料:最高学位证书、工作证、工作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
4.外国学者简历及中文翻译件
5.外国学者来访日程表【下载】
6.若外国学者国籍与拟申请签证的国家、地区不一致,请提交以下至少一项材料及其中文翻译件:在拟申请签证的国家、地区的工作签证、永久居留证明、居留许可、当地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
国际处收到以上材料并审查合格后将起草请示文件,经校领导签发后报辽宁省外事办公室,辽宁省外事办公室审批后签发《邀请函》(TE)。
四、外国学者办理F字签证
邀请单位及时向外国学者提供邀请信或《邀请函》(TE),以及申请签证所需的其他信息,协助其办理签证。在外国学者来校期间,邀请单位须做好接待工作,敦促、监督其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并保证其按时离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