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教专家项目是指通过学校组织上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并由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资助的邀请外国文教专家来校工作交流的专项项目。
一、项目介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发布的《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项目指南(2018版)》,外国文教专家项目主要分为以下类别:
1、国家级项目
(一)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
(二)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
(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2.0(111计划2.0)
(四)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人才引进计划
(五)“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计划
(六)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
2、高校重点项目
(一)“111计划”培育项目
(二)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
(三)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
(四)“海外名师”项目
(五)学校特色聘专项目
具体项目介绍请见:
二、项目申请
目前我校所有外国专家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均通过东北大学引智工作服务系统完成,申请过程不再接收纸版文件,但批复文件以负责人签字文件为准。
账号注册:
1.请已注册账号的老师务必记住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外专项目的申报和后续管理均在系统中完成。
2.未注册账号的老师,可以登录系统申请账号。
3.账号必须实名注册,并完整填写个人信息。
主要流程:
外专项目从申报到执行完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1.申请阶段:填写申报材料申请项目;
2.实施阶段:获得纸版批复后即可执行项目;
3.结题阶段:
(1)在系统中填写成果报告。
(2)在系统中填写核销申请,下载报表打印后经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批。
三、立项审批
(一)“111”引智基地项目和国家科研平台外国专家支持计划为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项目。
(二)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计划、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与大师对话—诺贝尔奖获得者校园行项目、海外名师项目、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学校特色项目为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项目。批复结果一般在下一年度6月-7月下达,国际处在收到批复后通知各项目负责人或负责单位。
(三)学校重点聘专项由学校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资助情况进行审批,批复结果将在下一年度初通知项目申请人。
四、经费支出
东北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的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依照《东北大学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五、外国文教专家经费报销材料清单
为规范我校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国际处于每周二、四、五上午08:00-12:00接收报销材料,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报销材料,感谢支持与配合!
联系人:张司航
电话:83678101
地址:南湖校区综合楼1125A
1. 《东北大学短期国(境)外专家来访接待表》
注:此表通过东北大学引智工作系统报销查询中填写。
填写表格时,须以项目负责老师的账号进入系统,进入报销查询,点击报销申请按网页要求完成填写,点击下载表格,打印后请所在学院院长或经院长授权的外事副院长签字后,与以下材料一起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此表格请务必由引智工作系统自动生成,切勿手动填写,国际处工作人员需要在网上验收】
2. 东北大学其它人员经费申报单
注:此表在计划财经处财务管理平台中生成。
登录计划财经处综合信息门户,在投递报销,选择酬金申报,然后依序生成该表单。
在填写表格时,报销项目号填写:01320012402001。项目负责人填写:于福晓
在表格打印后,请具体执行该项目的教师和办理手续的老师或学生在空白处签字。【填写金额为外国专家补贴金额,切勿包括旅费、住宿费等其他费用。收款人请填外国专家,切勿填写项目负责老师或学生。】
3. 专家补贴或讲课费的明细或收条(如以工薪形式支付专家劳务报酬,须附有劳务合同)
注:明细或收条须注明补贴或讲课费的金额、专家的在校工作时间,须有专家本人签字。
4. 专家在校工作期间的开销票据
(1)住宿发票及支出明细单
(2)国际机票和国内机票(经济舱)【 外国专家在校工作5个工作日(含)支持国际机票;在校工作5个工作日以下,仅支持国内来沈机票,不支持国际机票。】须按照财务要求,黏贴到凭证黏贴纸上,注明金额,并验收证明人和经手人处签字。
(3)为支持教师与外国专家交流,部分项目可支持宴请费(是否支持请以此项目的批复为准)。宴请费由学校从外事接待费中支出,须填写《东北大学外宾接待(审批)清单》,并将报销凭证单独黏贴到一张凭证黏贴纸上,报销项目号填写:01320012402002 项目负责人填写:于福晓,宴请费请单独列支,勿在《东北大学短期国(境)外专家来访接待表》中体现。
5. 专家的护照复印件姓名页、签字页和入境签章页
6. 邀请专家来华的邀请信
7. 通过“东北大学引智工作系统”生成的成果报告(打印版)
进入项目查询点击成果申请进行填写,填写完成后下载表格进行打印
成果报告需认真填写,如实反映专家在校工作成果,要有具体指标,如授课的课程名称,授课学时,联合发表的论文数等,如成果不合格,将不予核销。
8. 带有审批单位签章的项目纸版批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