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改革政策

发布者:阚志英发布时间:2023-12-29浏览次数:12

通知:从202411日起我院实行辽宁省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改革政策,具体如下:

各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特三级(医大附属一院、盛京医院、北部战区总医院)

600

在职:50%,退休55%

三级

400

在职:55%,退休60%

二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专科医院

200

在职:65%,退休70%

一级及以下

200

在职:70%,退休75%

在签约家庭医生的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便民门诊开诊时间:每周周二、周四。

目前因软件系统尚未完善,沈阳市市保门诊共济统筹政策暂未执行,具体工作待后续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