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我院实行辽宁省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改革政策,具体如下:
各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定点医疗机构 | 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特三级(医大附属一院、盛京医院、北部战区总医院) | 600元 | 在职:50%,退休55% |
三级 | 400元 | 在职:55%,退休60% |
二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专科医院 | 200元 | 在职:65%,退休70% |
一级及以下 | 200元 | 在职:70%,退休75% |
在签约家庭医生的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
便民门诊开诊时间:每周周二、周四。
目前因软件系统尚未完善,沈阳市市保门诊共济统筹政策暂未执行,具体工作待后续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