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学校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促进教师国际交流,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东北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东大人字〔2016〕37号)和《东北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访学评审办法》(东大人字〔2019〕3号),现将申报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需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条件,包括年龄、外语、邀请函等(具体项目介绍及条件可查询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65)。
(二)申请人需符合《东北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东大人字〔2016〕37号)规定条件,申请公派出国期限超过3个月的教师,来校工作须满2年。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学院评审和推荐
1.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http://apply.csc.edu.cn),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
2.申请人所在学院对照留学基金委、学校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所在分党委对申请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考察,填写《东北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访学推荐意见》(附件1)。
3.学院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会议评审,填写《东北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访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2)。
4.学院根据考察情况和专家评审结果,结合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发展规划,确定是否推荐,填写《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
(二)学校审核、公示
学校对申请人材料、专家评审、学院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将结果在全校范围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推荐上报
学校将推荐材料报送留学基金委。
三、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教师出国访学工作,积极组织、紧密落实,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动员和评审工作,充分利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政策和资助,推动教师国际学术交流,提升教师国际化水平。
(二)请申请人仔细阅读项目简章和各项规定,按要求准备材料。本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30日,申请人可在此前预先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和研修计划等内容,学院可依据申请人网上打印的申请表组织评审工作。
(三)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被录取人员应按照留学基金委及各级疫情防控部门有关部署和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合理规划出国安排。
(四)请各学院提交附件1-3纸质版,并将附件1和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请申请人按照《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的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材料报送截止时间4月25日。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山姗,电话:83681236、15502414034,地址:南湖校区主楼1308,电子邮箱:fdc@mail.neu.edu.cn。
(二)东北大学公派留学QQ群,群号:330861966,后续相关信息在群里发布。
3.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4.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材料清单.docx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