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国家公派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发布时间:2022-07-06浏览次数:259


各学院(部、实验室):

为提升学校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促进教师国际交流,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申报2022年国家公派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需符合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条件,包括年龄、外语、邀请函等(具体项目介绍及条件可查询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19)。

(二)申请人需符合《东北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东大人字〔201637号)规定条件,申请公派出国期限超过3个月的教师,来校工作须满2年。

(三)关于外语条件,对于申报期前已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的教师亦可申请。留学基金委对本年度该项目申请人员适当放宽了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

二、工作日程

(一)个人申请、学院评审和推荐

时间:即日起至920

1.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注册后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申请表可随时填写,910日本项目开放报名后可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应附件。

2.申请人所在学院对照留学基金委、学校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所在分党委进行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情况考察,并填写《东北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访学推荐意见》(附件2)。

3.学院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会议评审,填写《东北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访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3)。

4.学院根据考察情况和专家评审结果,结合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发展规划,确定是否推荐,并进行推荐排序。

(二)学校审核、公示

时间:921日至927

学校对申请人资格、专家评审、学院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三)推荐上报

时间:930日前

学校根据公示结果,将推荐材料报送留学基金委。

三、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教师出国访学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紧密落实,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动员和评审工作,充分利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政策和资助,推动教师国际学术交流,提升国际化水平。

(二)请各分党委对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严格把关,对于有苗头、拿不准、不放心的问题要仔细论证、反复研判、谨慎决策,对于确有问题的不得推荐,对于有相关情况的要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加强对拟出国人员的教育谈话和培训,提高出国人员的保密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如出现问题给国家、学校带来不良影响的,将根据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请申请人仔细阅读项目简章及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附件4),预先在平台上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和研修计划等内容,按要求准备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5)。学院可依据申请人网上打印的申请表组织评审工作。

(四)按照《东北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访学评审办法》(东大人字〔20193号)规定,评审专家应为入库专家,评审平均分80分及以上方可推荐。

(五)本项目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31231日,邀请函起始时间应不早于2022121日且不晚于20231231日。

(六)请各学院对照附件5中所列的申请人材料进行汇总,连同附件2和附件3,于920日前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并将附件3和附件6电子版发至邮箱。

(七)联系人:赵泽超,电话:83681236,地址:主楼1308,邮箱fdc@mail.neu.edu.cn。申请人可实名申请加入东北大学公派留学QQ群,群号:330861966,后续相关信息在群里发布。



附件:

     附件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pdf

附件2:东北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访学推荐意见.docx

附件3:东北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访学专家评审意见表.docx

附件4: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docx

附件5: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材料清单.docx

附件6: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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