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沈阳市吸引人才就业创业房租补贴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2019年上半年)


各相关部门:

现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吸引人才就业创业房租补贴政策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请将文件告知每位教职工。

一、申报程序

(一)部门汇总报名人员信息,并将申报租房补贴汇总表》于20191025日前发送至lilei@mail.neu.edu.cn无需提交纸质版)。

(二)1029111日,学校及辽宁人才派遣有限公司协助准备其他材料。

(三)115日至1130日,申报人前往学校人事处或辽宁人才派遣有限公司领取所需材料后至和平区人社局自行申报。

二、注意事项

()经咨询和平区人社局,201971日以后入职人员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本次申报的是2019年上半年补贴。

()往年已申报过人员,如今年仍符合条件,还需再次申报。

()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未正或曾经享受过我市公租房政策人员方可申报,人社局将与房产局核对申请人名下住房信息。

(四)和平区人社局地址:和平区长白西路51B4楼。

  

附件1/neu/mu_rsc/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在沈就业创业人员租房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沈阳市吸引人才就业创业房租补贴政策申报指南

附件3/neu/mu_rsc/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xls.gif申报租房补贴汇总表-2019上.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