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长聘教师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建设一支符合“双一流”大学建设需要、有利于办学目标实现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完善高层次人才聚集机制,激发教师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教党〔2017〕40号)文件精神,学校正式启动长聘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长聘岗位聘任的申报范围为全职在岗工作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完成长聘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应满足“专业技术职务”要求至少1项,或满足“人才计划与称号”条件至少1项,或满足“关键业绩和影响力”条件至少1项,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三、岗位聘期、岗位职责及薪酬

本次长聘教师岗位聘任的任期为201811-20231231日。

各部门要根据学科规划、目标和特点,以一流大学同类学科、同层次岗位为参照,结合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制定可量化、可考核的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聘期考核目标见附件1

入选长聘岗位的教师在原有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酬金等收入的基础上,新增长聘岗位津贴,其中长聘教授岗位3万元/年,长聘副教授岗位2.64万元/年。

四、聘任程序

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的方式进行聘任,程序如下:

1.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东北大学长聘岗位申请表》(附件2)。

2.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并形成推荐意见向学校推荐,填写《东北大学长聘岗位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

3.学校组织认定和评审。学校参照“协议年薪制专家委员会”成立东北大学长聘岗位评审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申请长聘岗位教师进行学术评议,并向校长办公会提出学术评价意见。

4.校长办公会审批聘任。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各部门请于20181213日前,将《东北大学长聘岗位申请表》(附件2)以及相关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其中文章检索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开源期刊文章)报送至建筑馆208,并将《东北大学长聘岗位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lei@mail.neu.edu.cn。涉及表格可在东北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区“2018年长聘岗位聘任”下载,涉密人员的申报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请各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提交证明。

 

附件:1. 东北大学长聘岗位申报及考核条件

       2.东北大学长聘岗位申请表(长聘教授/长聘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