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2019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考核办法
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实际情况,制订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19年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考核制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导师
2019年我院招收博士生的专业及导师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导师简介及联系方式请进入理学院网站→师资队伍→教工名录查询/neu/mu_cos/CollectionPage.aspx?newstype=32831c2b-6424-49f5-aad1-ac35d5683754。考生务必与导师联系确认其招生计划等情况。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符合《东北大学 2019 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
为满足学院科研需要,我院不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国家专项计划除外)。
(二)材料要求
申请考核制考生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考生提供的材料将提供给考核小组作为重要的考核参考依据。
(三)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11月1日—11月20日,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逾期不予补报。申请考核制学生选择考试方式“申请考核”。
2. 现场确认
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的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相关材料于11月22日—11月23日到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信息确认。
四、考核内容及安排
(一)考核内容及形式
1. 导师考核
导师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结合面试对申请者进行全面考核,并提出是否同意进入学科考核的意见。学院依据导师审核意见进行复审,确定进入学科考核的人选。
2. 外国语水平考核
外国语水平考核主要包含公共基础外语笔试、专业英语及外语听说能力,重点考察学生运用外语的能力,满分100分。
(1)公共基础外语采取闭卷笔试测试方式,满分60分,考核时间1小时。
(2)专业外语采取开卷笔试测试方式(主要考核科技英语文献阅读与翻译),满分20分,考核时间0.5小时。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20分,以一级学科为单位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考核,每个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考核过程应全程录音,严格记录并妥善留存。
符合学校外语免试条件的考生免参加公共基础外语笔试(此部分按60分计)。
公共基础外语笔试36分以上,且专业外语与听说能力测试总和在24分以上,为外国语水平考核合格考生。
3.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组织,主要内容由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三部分组成,每部分考核内容满分为100分,各部分成绩均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为综合考核合格考生,综合考核不合格考生不得录取。
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满分为100分):由学院统一组织,按一级学科命题,采取笔试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答卷时间为2小时。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知识。
专业 | 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笔试科目 |
物理学 | 物理学基础 |
化学 | 大学化学 |
力学 | 振动理论 |
科研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以一级学科为单位,成立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的专家组。采取学生作学术报告形式进行(须制作ppt),内容以本人硕士论文工作为主,另外包括本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人拟进行研究工作设想等。报告不少于10分钟。
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以一级学科为单位,成立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的专家组,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考核,每个考生考核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各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并妥善留存。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考核应全程录音。
(二)考核时间地点(待更新,请关注理学院网站)
1. 面试类
专业 | 日期(暂定) | 时间 | 地点 | 考试科目 |
物理学 | 11月25日 | 待定 | 待定 | 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 |
化学 | 11月25日 | 待定 | 待定 | 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 |
力学 | 11月25日 | 待定 | 待定 | 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 |
考试场馆在东北大学南湖校区。
2. 笔试类
专业 | 日期(暂定) | 时间 | 地点 | 考试科目 |
全部 | 11月26日 | 09:00-11:00 | 待定 | 专业基础知识考核 |
全部 | 11月26日 | 14:30-15:30 | 待定 | 公共基础外语 |
全部 | 11月26日 | 15:40-16:10 | 待定 | 专业英语 |
考试场馆在东北大学南湖校区。
(三)报考化学一级学科化学生物学方向的考生,请到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neu/mu_clhs/mu_www/?p=7799 。
五、录取原则
1. 外国语水平考核不合格不能进入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任一部分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拟录取名单。
2. 由导师结合考核结果提出对考核合格考生的拟录取意见,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
3. 拟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查、政审、体检任一方面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建筑馆202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4-83687647
七、举报受理
受理电话:024-83683675
受理时间:11月25日至12月20日
联 系 人:沙老师
东北大学理学院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