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学校关于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院教学与管理的运行机制,及时掌握教学信息,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现根据东北石油大学教学质量监控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国际教育学院教学巡查工作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专门的教学巡视小组,由现任领导班子、办公室人员以及教研室主任组成;参加教学巡视的人员组成应搭配合理,每次巡视人数不低于3人。
二、巡视内容
1.教学常规巡查
(1)教学秩序巡查
对学期初、学期中和学期末的教学秩序进行巡查,重点检查“迟到”、“早退”、“空堂”等违规情况以及“调课”/“停课”等的执行情况。
(2)考风考纪巡查
对中考、末考、阶段考以及补考等的考风考纪进行巡查,重点检查对考试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与考场秩序情况。
(3)其他
对教室、教学设备的使用情况以及教室的卫生情况进行巡查。
2.教学专项巡查
(1)试卷质量抽查
(2)教学基本文件抽查
对对外汉语教研室以及中英文授课本科课程的所有教学基本文件进行检查,重点查验《学生课堂考勤表》的记录情况、教学计划的张贴与执行情况、教师教学基本文件的提交与完成情况。
(3)教学质量
严格执行《东北石油大学听课制度(东油校发[2014]16号)》,专家组不定期进行抽查听课。主要目的是了解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把握授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意见,全面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及水平。
三、巡视时次与方式
1.巡视时段
严格执行东北石油大学校历,新学期正式开课之后的第一周至学期末最后一周为正常的巡视时间。
2.巡视次数
每学期不低于5次,如遇特殊情况,巡视次数可做适当调整。
3.巡视方式
主要采用走访、检查、听课等形式。
四、本“工作办法”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行。
国际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