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东油校发[2021]152号文件《东北石油大学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现职能部门根据教师填报业绩审核完毕,经人事处核算教师岗业绩赋分、管理岗折算赋分、教学超工作量情况、2023上半年预发绩效等情况,现发放2023年教师岗绩效工资差额部分;另根据各单位职工选岗情况,预发教师岗2024年上半年绩效工资,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发放2023年绩效工资:
1.发放2023年教师岗绩效工资差额部分:
(1)此次发放2023年教师岗绩效工资差额部分为教师2023年全年绩效扣除2023年1-6月预发教师岗绩效工资(2023年12月已发放);
(2)根据文件规定,教授、副教授(包括特任教授、特任副教授)2023年授课不足32学时为不合格,不予发放绩效工资,教学酬金按每分40元发放;
(3)根据文件规定,教师岗人员所有业绩赋分低于岗位额定工作量的30%为不合格,不予发放绩效工资,教学酬金按每分40元发放;
2.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其他人员津贴:
(1)2023年博导津贴;
(2)2023年二级院本科教学督导津贴
(3)2023年二级院研究生教学督导津贴
(4)2023年辅导员津贴(校本部+秦分校+三亚研究院)
(5)2023年思政课教师津贴(校本部+秦分校)
(6)2023年心理辅导津贴(校本部+秦分校)
(7)2023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校党委常委津贴
(8)2023特殊人员教学酬金(离职、高层次人才等)
二、发放2024年绩效工资:
1.2024年教师岗1-6月预发绩效工资。其中以下人员不予发放:2024年退休、离职、新参加工作人员,2023年绩效不合格人员,读书,高层次人才;
2.2024年体育教师户外津贴
人事处
2024.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