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盘点和数据治理工作的通知》(黑财资[2024]24号 )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全校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及数据治理。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本次清查采取“全员清查”方式,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清查”的原则,责任到人。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及教职员工全员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处主页--管理系统--仪器设备”栏登录学校“资产综合管理系统”,核查单位及本人名下资产,并由教工本人在资产综合管理系统上登记确认清产结果。
2、按黑龙江省财政厅文件要求,本次清查设备家具务必上传至少4张照片(包括正面、侧面、带有资产标签面以及任一角度的4张照片)及1个资产实物视频(限5秒之内)。具体操作步骤:资产综合管理系统首页--资产清查--开始清查--照片、视频(蓝色箭头即上传)。其中,视频上传只支持EXCEL格式,所以需将拍好的视频复制粘贴到空白EXCEL内再进行系统上传,否则系统不识别。
3、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次的家具只需上传一次即可。
4、房屋需要拍摄楼体四面照片及视频打包命名为“单位+楼栋名称”后单独上传至邮箱dyzcglk@163.com(原则:谁管理、使用谁负责,两家共同使用面积大者负责)
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5日下班前将清查结果(包括资产盘点表、盘盈盘亏表、专项报表等纸质材料及专项报表电子版)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机关楼509B室,联系人:刘小嘉,电话:6503680),邮箱:sbk@nepu.edu.cn。
资产清查及数据治理具体方案、要求及“资产综合管理系统”使用方法详见附件。
东北石油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