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石油大学转专业与转学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东油校发〔2024〕99号)、关于印发《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油校发〔2021〕61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 长:陈彦广
副组长:聂春红
组 员:刘发堂 张亚男 李 锋 张 微 于彦龙 翟岩亮
秘 书:李宝龙
二、转专业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则与程序,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三、转专业比例
各专业接收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年级转专业前在校生人数的30%。
专业名称 | 是否为大类招生专业 | 年级 | 在校生数 | 拟接收 转入学生数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否 | 2023级 | 138 | 41 |
否 | 2024级 | 103 | 30 |
化 学 | 否 | 2023级 | 52 | 15 |
否 | 2024级 | 65 | 19 |
应用化学 | 否 | 2023级 | 61 | 18 |
否 | 2024级 | 70 | 21 |
四、转专业条件
1、符合《东北石油大学转专业与转学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东油校发〔2024〕99号)的基本要求。
2、只限理工类学生转入;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不接收留降级学生;
3、完成转专业前原专业所应修读的全部必修课程(含限选),无不及格课程;专业排名前50%,如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者,专业排名可以放宽到前75%;按成绩绩点由高到低转入,成绩绩点相同者,参考第一学期外语成绩进行排名;
4、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转专业程序
1、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院提交《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申请者需要提交一份本人成绩单,成绩单需要所在院系或教务处盖章。
3、化学化工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在化学化工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4、各专业按照转专业人数比例对初审合格学生进行排名和录取。
5、学院将已录取的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进行审核和公示。
六、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
1、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按照《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根据化学化工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对转入我院学生已修课程进行认定和学分转换。
2、按照转入专业的学生培养方案,确定转入学生应补修的课程。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化学化工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化学化工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