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 号)文件精神,为实现财政票据无纸化目标,学校计划财务处已请软件公司完成了“黑龙江省高等、中等、成人学校收费票据(电子)”开票(以下简称“电子票据”)系统的开发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8月31日起,学校率先以研究生缴费为试点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学费、住宿费及往来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
学生在微信缴费五个工作日后通过扫一扫“电子票夹二维码”进入小程序,填写相关信息后,查看并下载电子票据。具体请见附件《关于获取和查看电子票据的操作指南》。
如有问题,欢迎拨打电话:0459-6503246,0459-6503794,联系人:李老师、徐老师。
获取和查看电子票据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