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级新生《高等数学(I)/(II)》课程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
《高等数学(I)/(II)》课程实行教与学"双向选择"的原则,即学生在选定课程层次、规格的前提下选择开课教师,教师亦可按照教学的要求选择学生。现将本学期2013级新生《高等数学(I)/(II)》选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听时间:第四周至第六周(9月23日-10月13日)为试听时间(教学进度一致),学生可自由选择听所有开课教师开出的课程。
二、选课时间:10月12日下午18:00至10月13日晚20:00。
三、正式上课时间: 2013年9月23日至学期末
四、选课地点、网址:任何可以上网的场所均可选;网址http://218.64.56.18。
五、选课操作:课表具体见附件二,选课操作具体见附件三。
六、注意事项
1.学生选课前,必须详细阅读选课操作指南、课程安排表和课程表,选课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课表中的上课时间为以下格式:如20102,表示周二的第1-2节课;4-18,表示开课周次为第4周至第18周。
请同学们及时关注选课通知,若有问题可向所在学院教务办咨询。
此通知发至各相关学生班
教 务 处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