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英语系研究生培养模式,规范研究生指导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组学术群体作用,促进学科融合,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研究生导师组的组成
一、研究生导师组由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的本系研究生导师组成。
二、研究生导师组须包含2名及以上数量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导师组成员在研究生培养期内应保持相对固定,特殊情况下须经系学位委员会批准后方可作相应调整。研究生导师依然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 研究生导师组的组建程序
三、研究生导师组采取导师自由结组的方式进行组建。
四、研究生导师组的组建工作需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前完成。每个研究生导师组需推选组长一人,并向系里提交相关信息表备案。
五、鉴于目前研究生及研究生导师具体情况,本办法先在指导全日制学术型硕士(英语语言学方向)及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的导师中试行。
第三章 研究生导师组的职责
六、指导研究生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了解、监督、检查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
七、定期检查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的实施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监督、检查硕士研究生开题、中期检查、专业实践、预答辩及答辩等必修培养环节。每个必修培养环节正式启动前,研究生导师组须组织至少1次交流或检查活动。
八、负责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对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学位论文撰写、预答辩、答辩等做出计划安排和工作指导。
九、定期或不定期听取研究生课程学习或科研工作进展报告,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导师组与学生的学术研讨与交流,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全方位、多角度给予研究生指导和帮助。
十、研究生导师组成员应以多种形式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和科学研究工作。
十一、研究生导师组成员须配合校、系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助做好研究生招生、就业指导工作。
十二、研究生导师组成员须参与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其它需要共同研究或决定的事宜。
十三、每次活动后,导师组需在24小时内将活动台账报至英语系负责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行政专员。
第四章 其它
十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归英语系解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