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科技厅相关通知,2016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总体限项规定
1、同一申请人,在本年度最多申报不同计划类别项目(基础研究计划、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 项,其中只限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1 项和作为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1 项。
2、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3、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再申报本年度项目1 项。
4、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中人员,不具备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5、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特殊要求
1、今年申请各类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应首先满足《2016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要求的基本条件(即检索证明或授权发明专利证书等信息)。另外,依托单位须将申请人的上述成果信息在本单位官方网站或通过其它媒介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因而欲申报2016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请在6月26日前将申报条件(满足任意一条即可,无须重复提交)的电子版资料统一提交至各院系(具体格式以附件“申请人申报条件公示内容.xls”为准),各院系需在6月29日18:00前汇总完毕后通过校内OA提交至科技处。对于未能公示的项目,将被取消申报资格。
2、对于申报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请仔细参阅附件“优先主题.doc”的内容,其中的主题将被作为优先支持方向。
3、要做好实验原始记录,同时注意记录的规范和系统性,河北省科技厅将会不定期地对依托单位项目进行抽查,以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具体内容详见校内OA“关于做好整理保存科研原始记录的通知”内容)。
4、此次项目申报统一登陆入口为:http://jhpt.hebstd.gov.cn:81/login/login!qtlogin.do
三、截止时间
网络申报截止时间是2015年7月8日。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人及电话
申金波 7522635
王成 7522141
具体申报指南和其他注意事项请见附件内容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