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案》和《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有关规定和办法,学校根据校内各单位提出的岗位需求申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2014-2015学年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方案,现面向全校研究生公开招聘研究生助管。
具体岗位设置和招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招聘原则
1、2014-2015学年共设置研究生助管岗位103个,需招聘的研究生助管岗位为49个(见附件一),其中续聘的54个岗位需要续签,聘期原则上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1日(不含2月和8月)。为保证研究生助管的学习和科研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不超过12小时。研究生助管岗位助学金标准为500元/月。
2、招聘原则:
1)诚实守信,学有余力,学业成绩良好,有时间从事助管工作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向院(系)提出申请,公开选聘,择优录用。同等条件下,专业学位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和有相关岗位助管工作经验的研究生优先。
2)各院(系)助管岗位原则上面向本单位研究生招聘,学校各职能部门助管岗位面向全校研究生招聘。
3)各院(系)学生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本院系研究生的申请,根据上述原则进行审核和推荐。申报本院(系)岗位的研究生,直接推荐给相关岗位负责人选聘;申报学校各职能部门岗位的研究生,经审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以院(系)为单位报学校研究生“三助”管理办公室。
4)学校研究生“三助”管理办公室根据各院系推荐情况,审核后分类向设岗的各职能部门推荐,由设岗单位组织面试,择优选聘。
5)受聘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应能保证一个聘期的工作时间。原则上聘期内不得变更,如确需调整,按相关管理办法予以办理。
二、招聘范围
2013级、201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流程
1、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根据公布的岗位及岗位要求,在征得导师同意后,向本院(系)提交《研究生“助管”工作申请表》(附件二);
2、各院(系)按照招聘原则组织审核和推荐。将申报本院(系)岗位的研究生直接推荐给相关岗位负责人,其余择优向学校推荐,填报汇总表(附件三)报学校研究生“三助”管理办公室;
3、学校研究生“三助”管理办公室根据各院(系)推荐情况,审核后分类择优向各设岗部门推荐;
4、各设岗单位负责组织面试,择优选聘,确定本部门的研究生助管名单;
5、由设岗单位与拟聘任的研究生签订聘用协议,填写《研究生“三助”工作协议书》(附件四),报学校研究生“三助”管理办公室批准并公布聘任结果;
6、受聘研究生由设岗单位进行培训,开始上岗工作。
四、时间安排
1、9月26日—9月28日上午11点前,研究生本人向院(系)提出申请。院(系)组织审核和推荐,填报汇总表(附件三),于28日下午5:00发送至huadianyjs@126.com邮箱。
2、9月29—30日,学校各设岗单位根据研究生“三助”管理办公室推荐的名单,组织学生面试,择优录用。与拟聘研究生签订聘用协议,填写《岗位聘任审批表(协议书)》并签字盖章,由受聘助管报送“三助”管理办公室(图书馆B315)。
3、9月30日,学校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布聘任结果,受聘研究生助管于10月1日后正式上岗。
附件一:2014年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表
附件二:研究生“助管”工作申请表
附件三:研究生助管申请情况汇总表
附件四:研究生“三助”工作协议书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校研究生“三助”管理办公室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