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是国家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位的渠道。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华北电力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办法》的规定,2024年我系继续开展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特说明如下:
一、接收申请学科、专业
我系接收申请的学科、专业请参照《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24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招生学科和专业如下:
序号 |
招生学科、专业名称 |
学科、专业 代码 |
所属院系 |
1 |
数学(一级学科) |
070100 |
数理系 |
2 |
物理学(一级学科) |
070200 |
数理系 |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4、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三、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学校从三个方面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
1、课程考试
(1) 学校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考试
学校对各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进行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按照相同专业全日制学术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内容、标准和要求进行考试,考试每年举办两次,一般在每个学期末,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各科成绩合格后,由研究生院出具成绩单,培养单位颁发《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结业证书》。数理系各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表见《数理系全日制学术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表》(附件1)。
(2) 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
按照我系所申请学科的要求,参加一年一度的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全国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如下。
2、科研水平和成果的认定
申请人要在申请论文答辩前完成学校规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的要求,通过答辩资格审查才能申请答辩。
申请人从获得学士学位后到申请答辩前,需在正式刊物(有国际国内公开发行期刊号)上公开发表一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名),或者取得发明专利、专著、地市级以上科研获奖、成果鉴定等1项科研成果(本人排名前 5),不限成果署名单位。
3、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申请人应当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1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并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
四、硕士学位授予
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要获得学位授予,须具备如下条件:
1、从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报考之日起六年内完成了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2、经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华北电力大学硕士学位,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六年内未完成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认定者,不能授予硕士学位。
五、有关说明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属于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硕士毕业证书。
2、申请人如未按时完成学校所规定的任何环节均视为本次申请无效。
3、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单位提出硕士学位申请。
六、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全年
2、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依次完成注册-登录-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等。
3、资格审核:考生完成网上报名,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各院系进行资格审核。(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初审、各院系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生院最终审核上报。)
资格审核材料清单如下:
(1)《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打印两份,据实填写各项信息。贴好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并在照片处加盖公章;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该表需用A4纸打印,不得追加附页,以便装订存档。
(2)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信息采集: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携带各院系、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院已签字盖章的《登记表》以及身份证原件,到学校进行信息采集,主要是现场照相和指纹采集。未采集信息不予录取。
5、录取事宜: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申请人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正式进入学校同等学力人员在册库。
七、收费标准
1、课程水平认定费:每名学员12000元,面向所有学员收取。
2、课程学习培训费:每名学员18000元,面向参加各培训单位举办的专业课程学习培训班的学员收取。
3、学位论文指导费:每名学员20000元,只对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并拟申请硕士学位学员收取。
4、通过资格审查学员按照学号登录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费。
微信缴费:微信搜索”华电财务”公众号并添加关注,进入财务平台-支付平台缴费。
网站缴费:登录保定校区网上支付平台(/ncepu/mu_pay/)按提示完成缴费。
八、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龚老师:0312-7522580
继续教育学院张老师:0312-7522904,于老师:0312-7522679
数理系张老师:0312-7525068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