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简介
本学科目前拥有系统分析、运筹与控制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数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计算数学、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 3 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应用数学是河北省重点学科),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信息与计算科学和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2 个本科专业。下设高等数学教研室、应用数学教研室、信息与计算科学教研室等教学单位,科学与应用计算研究所、应用概率统计研究所等研究机构,数学建模创新基地、信息与计算科学实验室等实验教学平台,为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提供了较好的条件和平台。
学科现有教授 23 人,副教授 46 人。经过多年建设,形成了一支老中青结合、以中青年学术骨干为主,年龄结构合理,具有良好师德和较高教学科研水平的师资队伍,涌现了一批教学名师。现有“十一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首席专家 1 人、北京市教学名师 1 人、“北京市跨世 纪优秀人才” 1 人、“北京市教育创新标兵” 1 人、河北省教学名师 1 人、“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 等院校青年教师奖”1 人、“北京市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1 名、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1 名、河 北省机器学习学会副理事长 1 人、理事 1 人,河北省运筹学会副理事长 1 人、理事 3 人,保定市 数学会理事长 1 人, 世界数据中心(WDC)中国地球物理学科中心委员 1 人。
二、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技术人才,数 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学风严谨,具有较强事业心和为科学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有比较扎实宽广的数学基础,了解本学科目前的进展与动向,并在某一应用方向受到 一定的科研训练,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及数学软件,具有独立进行理论研究 的能力或运用专业知识与有关专业人员合作解决某些问题的能力,在某个应用方向上做出有理论 或实践意义的成果。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毕业后能胜任数学领域的科学研究及相关的开 发应用研究,也能从事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和高等院校的教学工作。
3.身心健康, 具有良好的综合素养。
三、研究方向
1.计算方法及其应用
2.优化方法及其应用
3.数据挖掘与机器学习
4.微分方程理论与计算
5.大数据与工程计算
6.非线性理论及其应用
7.应用概率统计
8.复杂网络理论及其应用
四、培养方式
1. 实行导师负责制,或组成指导小组集体培养。充分发挥导师、学术群体指导研究生的作用。
2.可跨学科专业或与有关研究部门、企业联合培养。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硕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关人员协助指导。
3.采用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使硕士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培养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注意创新能力的培养。
五、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制 3 年,学习年限 2-4 年。
硕士生按培养计划要求,通过课程考试,完成规定的各项培养环节,德、智、体、美考核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通过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完成学位论文, 但未达 到毕业要求的, 准予结业;课程考试未通过者,按肄业处理。
准予毕业的研究生,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后方可获得硕士学位。具体学位授予程序按照《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要求各学科专业硕士生应修满的学分数为:学位课程不少于 18 学分, 总学分不少于 31 学分。课程体系框架如下:
1.学位课(不少于 18 学分)
其中公共课 6 学分,基础理论课不少于两门 4 学分,学科基础课和学科专业课不少于 8 学 分。
2.必修课程与必修环节(6 学分)
(1) 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1 学分
(2) 专题课程/seminar 课程: 1 学分
专题课程/seminar 课程结合本领域学术前沿和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进行设置。课程采用 教师讲授与研究生研讨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学习。以若干个教师开设系列专题讲座的方式安排专题 课程,每年 4 月份在修订下一学年开课目录时,院系确定专题课程的课程内容、授课形式、时间、任课教师等。专题课程在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完成。
(3) 实践环节:1 学分
实践环节包括实验教学、专业生产实践以及教学实践等。在第二、第三学期各院系及导师应 安排研究生参加实践,教学实践的内容包括:讲授大学本科课程的部分章节,参与指导课程设计、 实习、实验、辅导答疑、课堂讨论等教学环节,或结合科研课题到生产单位参加调研和项目研发 等实践工作,或参与课程、学科建设等, 总工作量应达到 80 学时或 10 个工作日。
实践环节完成后必须填写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报告单。
(4) 学术活动:1 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要参加 6 次学术报告及讲座。这些学术报告可以是本专业学科前 沿的内容, 也可以是交叉学科、跨学科门类的内容。应积极参加国际、国内的学术会议。每次学术报告会或学术活动后须写出不少于 500 字小结。
(5)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1 学分
(6) 论文中期检查:1 学分。
3.非学位选修课
学生根据本人情况,可选修其他学科专业课和研究生课程目录上的课程,使总学分不少于 31 学分。对跨门类、学科专业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研究生, 应补修本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程,是否需补修相关课程由导师确定。补修课不记学分。应补修而未补修或者补修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具体要求参见课程设置附表。
满足学分要求的研究生方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
七、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要求
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 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 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 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 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科学研究
与学位论文阶段包括的主要环节有:
1.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会要求在第三学期开学前完成,开题时 间距离答辩日期不少于一学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了解学科现 状和动向,尽早确定课题方向,完成论文选题。选题应结合专业研究方向,在理论或应用上具有一定意义,内容充实,优先选用应用性较强的课题,力争能解决较为重要的实际问题。
(2) 开题报告应不少于 5000 字(不含图表),包括的主要内容:课题来源及研究背景和意义; 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和发展情况及分析; 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进度安排,预期达到的目标;为完成课题已具备和所需的条件和经费;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主要参考文献。阅读的主要参考文献在 20 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 10 篇。
开题报告会在一级学科范围内相对集中、公开地进行 并由以硕士生导师为主体组成的审查 小组(3-5 人组成) 评审。开题报告会应吸收有关导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若学位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 应重做开题报告。对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的具体要求见《华北电力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实施细则》。开题报告通过者给予 1 学分。
2.论文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实行中期检查制度。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在第四学期末完成,2 年毕业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要求在第四学期前三周前完成。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 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论文按 时完成的可能性等。按一级学科组织考核小组(3~5 人组成) 对研究生的论文工作进展以及工作态度、论文完成的可能性等进行全方位的考查。依据论文中期检查的结果, 学生可提出 2 年毕业的申请,导师及专家组根据论文完成的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其 2 年毕业的申请, 并交由所在院 系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硕士生的论文中期检查可与学术报告会统筹安排。
对中期检查的具体要求见《华北电力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实施细则》。论文中期检查通过者给予 1 学分。
3.科研成果要求
硕士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本学科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撰写和发表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前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1)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署名不计在内)撰写 1 篇及以上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 (网络见刊或提供录用证明需导师签字),或在全国性会议、国际会议上发表且被 EI 或 CPCI-S 收录。申请 2 年毕业的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署名不计在内)发表 SCI 二区检索论文 1 篇及以上或 SCI 三区检索论文 2 篇及以上与研究课题相关的期刊论文。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华北电力大学。
(2)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署名华北电力大学)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1 项(本人排名前五),或作为主研人完成的科研成果通过省部级(含一级学会)及以上鉴定 1 项(本人排名前三)。
(3) 作为主研人参加与学位论文工作相关的科技项目(学校正式立项,且人均经费 5 万元以上),项目成果获得实际应用,且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必须是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 刊物上公开发表(网络见刊或提供录用证明需导师签字) 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且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华北电力大学。
4.学位论文撰写
(1)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实际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 1 年。硕士研究生在申请论文答辩前,必须达到所在学科对研究生的学术论文发表与科研成果的基本要求。
(2)硕士研究生应按照硕士学位论文写作及答辩指南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论文的同行专家评审及论文答辩。
(3)硕士学位论文是硕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反映,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与他人合作或在前人基础上继续进行的课题,必须在论文中明确指出本人所作的工作。
(4)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论文工作应采用先进的实验手段、科学的研究方法。
5.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
(1)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与答辩按照《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的有关规定》、《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2)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达到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术论文发表与科研成果的要求,方可审议学位。
毕业生一般应在 4 月底之前完成论文,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 6 月 15 日之前(延期毕业的研究生答辩时间可安排在 12 月 15 日之前)。
八、提前毕业条件
硕士研究生学业优秀者可以申请 2 年毕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与答辩按照《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的有关规定》、《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2.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达到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术论文发表或成果的要求,方可审议学位。
3.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由本人提出申请, 由学位委员会对其研究成果和研究生学术水平进行考核,决定是否准许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