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数理系研究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研究、争先创优,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营造研究生健康成长、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表彰在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修订)》(华电校【2014】1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优类别
1、先进个人: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
2、先进集体:先进研究生集体。
二、评优范围和依据
我系正式注册的学制内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研究生和研究生集体(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新生回原硕士所在班参加评选)。评优依据为学生在上一学年度的综合表现。
三、先进个人评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国家大事,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2、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积极参加学校、研究生院及各党团组织、研究生会、班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表现突出。
3、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热爱劳动、文明礼貌,得到班级多数同学的拥护,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同违法乱纪的不良现象做斗争。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及各项文体活动,身体健康,学年累计病事假时间不超过十天。
5、具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学习态度端正,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上课无迟到、早退现象,学习成绩优秀,论文工作突出。
6、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资格参加评优: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两次校、院系通报批评者;
2)所学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二)优秀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在满足评选基本条件的同时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在上一学年,硕士研究生的综合测评积分位于专业前 30%(按一级学科划分专业);
2)在上一学年,二年级及以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国内核心期刊、国际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及以上至少有 1 篇学术论文被录用;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至少有 1 篇学术论文已公开发表;或作为项目主研人完成的科研成果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结论为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二年级及以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专业实践考核成绩应为良好及以上。
除满足上述学校规定的条件外,数理系优秀研究生具体评选细则如下:
1、根据学校给定名额按照班级综合测评基数的比例将名额分配至各班级;
2、分配到各班级的名额若为偶数,则均分到研究生二、三年级,并按照综合测评情况确定人选;分配到各班级的名额若为奇数,则将最后 1 个名额作为评议名额,其余名额按偶数名额情况进行分配;
3、评议名额由研究生评优工作组讨论确定。若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则确定人选;若研究生评优工作组未达成统一意见,则比较参评学生的标准分(标准分计算方法:该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所在班级同一年级综合测评成绩最高分),标准分高的同学获得该评议名额。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研究生干部在满足评选基本条件的同时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得者须是校、院系两级研究生会干部;各研究生党、团、班干部;各研究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已注册备案为准);
2、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强的号召力,工作效果好;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动机正确,组织观念强,严格要求自己,能够很好地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觉维护校园稳定;
4、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热爱所学专业,学年内研究生综合测评积分位于专业前 60%,在学习、日常行为和科研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除满足上述学校规定的条件外,数理系优秀研究生干部具体评选细则如下:
1、各班级成立班级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组,由班主任总体负责。
2、根据数理系分配名额向院系推荐候选优秀研究生干部,具体人选由数理系研究生评优工作组确定。
(四)优秀研究生标兵
被评为“优秀研究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优秀研究生标兵”的评选:
1、学年内研究生综合测评积分位于专业前 10%;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竞赛奖励的研究生;
3、同时被评为“优秀研究生干部”的研究生;
除满足上述学校规定的条件外,数理系推荐校优秀研究生标兵具体评选细则如下:
1、若仅有研究生三年级或仅有研究生二年级的学生申请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方法如下:研究生综合测评得分高者推荐优秀研究生标兵人选;
2、若研究生二年级和研究生三年级的学生同时申请研究生标兵,评选方法如下:
无权重计算申请人思想表现积分(A),课程(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成绩积分(B)和科研与专业实践表现积分(C)之和。
若无权重得分排名高者为研究生二年级学生,则评选该学生为优秀研究生标兵;若无权重得分排名最高者非研究生二年级学生,则从研究生三年级申请者中选拔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方法同 1。
(五)优秀毕业研究生
基本条件:在校期间能够勤奋学习,努力加强自身思想修养,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未受过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研究生可参加数理系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1、学位论文被评为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者;
2、连续两年被评为校级优秀研究生者;
3、有一年被评为校级优秀研究生标兵者;
4、有一年被评为校级优秀研究生,另一年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员者;
5、有一年被评为校级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竞赛奖励者。
四、先进研究生集体评优条件
1、有一个坚强、团结的党支部、团支部和班委会,班干部密切配合,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全班已经形成一个团结友爱、积极进取的集体,形成一种思想进步、弘扬正气的班风,能创造性的组织好经常性政治理论和形势政策的学习讨论,经常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2、积极踊跃参加学校、院系的各种教育、服务、文体、科技、社会实践活动。各项活动的参加人数比例居同年级前列,同时班级内部也能经常组织开展各项有助于学生思想进步、学习提高、身体健康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3、学风端正,学习、学术气氛浓厚。全班同学学习勤奋,认真严谨的对待每一个学习环节,尊敬老师,能主动配合任课教师做好教学工作,能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学习任务。在当年考试中无作弊现象,学年内班级研究生综合测评积分居同年级前列。
4、积极参加科研工作,以严谨、踏实的态度进行论文工作,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有论文发表,二年级期间要求全班人均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同等条件下,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数量较多的班级在评选时予以优先考虑。
5、有严明的纪律。全班同学能模范的遵守国家法令、社会公德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是非观念清楚,对不良现象敢于批评。学年中全班没有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同学,全班累计受到校、院通报批评次数不超过两次。
五、其他
1、评议比例、评议程序等其他事项参见《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修订)》(华电校研【2014】14 号);
2、本实施细则由数理系研究生评优工作组负责解释。
数理系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