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案》、《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领导
成立数理系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组 长:书记、主任
副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主任、副书记
成 员:研究生秘书、辅导员
三、等级及比例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三等,奖励标准和比例为:一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比例为40%;二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比例为40%;三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比例为20%。
四、评选范围和奖、助学金享受年限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定范围为当年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和委托培养研究生等。
五、评选原则与办法
我系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等级的名额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比例确定。
1、数理系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内各专业之间的名额比例。
2、一等、二等奖学金优先考虑推免生。
3、为解决初试科目判卷标准不统一问题,特设置第一志愿考生调控加分。加分规则:
(1)若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平均值不低于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平均值,则调控加分为0分。
(2)若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平均值低于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平均值,则调控加分为此差值。
4、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一起按照初试、复试以及调控加分成绩三部分成绩之和的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外语、政治的顺序比较成绩排名)。
5、有特殊情况的考生经申请由数理系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六、附则
(一)评定结果公示3天,数理系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公示期间接受同学的咨询、申诉并负责解释。
(二)学生对评定结果如有质疑,可在公示期内向数理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咨询或申诉,逾期者将不予受理。
(三)本办法由数理系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数理系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