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评优表彰实施办法》《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三好学生评定办法》4个文件的相关精神,加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分类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结合本系本科生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数理系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一)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以文件精神为指导,全面开展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激励和引导学生明确努力的方向。
(三)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坚持学业为主,全面发展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相应组织机构,包括本科生综合测评院系领导小组、本科生综合测评班级测评小组。
(一)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成 员:辅导员、班主任
2.工作职责
负责数理系本科生综合测评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本科生综合测评政策制定,拟订相关制度和议事规则,及时处理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审定综合测评结果。
(二)测评小组及其工作职责
1.班级测评小组
组 长:各班班主任
组 员: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2-3名班级学生代表
2.工作职责
按照学校和数理系要求开展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完成班级综合测评工作的评定、校核等工作。
三、综合测评内容、范围、流程
1.综合测评内容
本科生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等五个测评方面。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由思想品德素质(M1)、业务能力素质(M2)、体质健康素质(M3)、文化艺术素养(M4)、劳动实践能力(M5)五个模块构成,各模块的测评计算方法见附件1。
综合测评成绩=M1×20%+M2×65%+M3×5%+M4×5%+M5×5%。
2.综合测评范围
综合测评每学年按照专业进行一次,测评的时间范围为上学年开学第一天至本学年开学前一天。
3.综合测评流程
(1)个人申请:学生对照测评项目,准备申请加分项目的支撑材料,将材料一并提交给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填写《学生学年综合测评鉴定表》,附件2。
(2)班级评定: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对照测评项目,评定学生提交的加分项目支撑材料是否符合加分条件。经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审定无误后,加分项目才能生效。
(3)班级综合测评小组为每名学生评定综合测评成绩,组织公示无异议后,报院系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审定。
四、有关要求
1.测评结果向学生公布,广泛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综合测评结果及原始表格由年级辅导员妥善保存。
3.测评过程中,参加测评的学生,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参加当年评优评奖资格和取消所授予的荣誉称号并追缴所发奖金。
4.各类加分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证明除需要班级测评小组签字,还须相关部门的签章认定。
五、附则
1.对不能明确是否应当加分或者不能明确加分标准的,由数理系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规定加分资格和加分标准,并予以公示。
2.本细则适用数理系2020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在籍在校学生。
3.本细则由数理系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数理系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