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制度
按学校要求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需要请假的,中心的准假权限为3天,超过3天的报系部批准。
二、管理制度
2.1岗位职责
实验中心全体教师应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实验中心工作安排,接受并完成实验中心下达的各项临时任务。
2.2实验中心管理规定
各实验中心有专人负责,责任明确,帐、卡、物完整,设备完好;
管理内容包括:各中心的安全设备、卫生、水、电、门窗、窗帘、仪器、设备、盖布、桌椅、橱柜、工具、材料等物品。
安全管理要求:
1) 每次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要切断水源、电源,锁好、关紧门窗;
2) 实验管理教师上班后应首先查看所管理实验中心的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向实验中心反映,查清原因,通报到责任人。
卫生管理要求:
1) 每次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应督促学生将仪器、桌椅摆放整齐,并及时清理临时丢弃的杂物;
2) 实验中心要经常保持地面、桌面、仪器、设备的整洁,不留死角,仪器盖布干净、整齐;
3) 室内布局合理,无杂物堆积,实验室内禁止吸烟;
4) 每周实验室至少要进行一次卫生扫除。
2.3实验仪器管理规定
各室仪器、设备、工具及附件应做到规范管理,存放有序;
仪器使用说明书要妥善保管,帐、卡、物一致;
仪器的规格、型号、购买日期、数量、生产厂家、价格等记录完整;
每学期开课前一周,应将所需实验仪器、设备、材料、用品等按规定的开课组数摆好,并保证各组仪器都能正常使用;
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以实验管理教师为主;
每天上午要查看所管实验室的仪器维修记录,及时处理问题。
不能及时处理或不能自行解决的,应在“记录表”上写明情况,供指导教师了解仪器状况或调整开课组数,并及时送维修中心修理。
每学期全部实验结束后,应对本学期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在确认可以正常使用后,方可收藏入柜。
2.4仪器、设备及实验中心借用管理规定
借用实验中心仪器、设备、工具、物品等,应以不影响实验的正常开课为前提;
借用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归还时如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要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大型仪器设备及实验中心的借用,为了保证安全和责任明确,必须上报实验中心,由实验中心报系批准后,方可借用。
2.5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管理规定
新购仪器到货后,由保管人和中心安排的教师共同负责验收,如无特殊情况,拆箱验收工作应在2周内完成;
验收内容:
1) 仪器、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等;
2) 供货商的装箱清单与实物是否一致;
3) 仪器、设备是否完好无损;
4) 仪器、设备能否按要求或说明书正常使用,能否达到实验的要求;
5) 填写完整的验收报告,并由验收人员签字后,交中心。
2.6仪器、设备报废的管理规定
实验中心对一些年久破损、技术落后或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可考虑作报废处理;
程序如下:
1) 由实验管理教师起草报废申请,并附维修人员意见,说明报废物品的具体现状,报废原因,可否挪作它用,报废后对实验的影响,所采取的措施等;
2) 报废申请首先提交中心主任,经确认核实后签字,提交系主管实验主任;
3) 报废申请经系通过后,方可启动报废程序。
2.7耗材购买的管理规定
每学期末,各实验管理教师,集中提出下一学期的耗材购买计划,并填写耗材购买计划书,注明需要耗材的实验名称、所需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集中的材料购买计划经系中心和系同意后,由中心主任安排采购;
各实验中心临时需要的材料,由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后,可随时购买;
维修中心所用维修材料、用品,100元以下的,报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后即可购买;100元以上的,报经主管系主任批准后,方可购买;
所构材料由材料管理人员按发票和实物对应验收入库,填写入账;
材料的领用应按规定作好领用登记。
物理实验中心
2019.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