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授课教师的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
2.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积极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授课教师必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4.新入职教师必须经过岗前培训且成绩合格,取得授课教师资格方可承担课堂理论教学。
5.为保证我系专业必修课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承担专业必修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
二、课堂教学
(一)备课
备课是非常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圆满完成课堂教学的基本保证,是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
教师备课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和课程教学计划安排编写教案。
2. 教师备课时应按教学大纲要求确定教学内容的重点与难点,恰当地将本学科的新成果和发展动态不断充实于教学内容之中。
3. 备课强调教师个人钻研,鼓励教师形成自己的特点和风格。
(二)课堂教学
课堂讲授是教学的基本形式和中心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授课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认真对待课堂教学,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组织好课堂教学。
课堂讲授应根据课程的目的和任务,对教学内容进行科学性、系统性、艺术性讲解。
准确把握课程教学的重点、难点,讲清重点,讲透难点,循序渐进,主次分明,详略得当。
在教学方法上,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采用启发式教学,重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培养。激法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5.公共基础课程如果使用多媒体课件授课,任课教师独立主讲该课程两次以上,本人必须自己制作课件。经个人申请、教研室推荐、数理系教学委员会批准方可使用多媒体课件授课。
(三)课后辅导答疑
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是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启发学生独立思考,贯彻因材施教的基本教学环节。
1.辅导答疑应根据课程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来安排,教师要针对学生学习中带有共性的问题,面对全班学生集体辅导,也可针对个别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个别辅导。
2.辅导答疑一般由主讲教师负责,要认真做好辅导答疑前的准备工作。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存在的疑难问题、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
3.记载辅导答疑过程中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以便积累经验,不断改进教学。
4.任课教师或助教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固定时间和固定地点的课外辅导答疑。
三、考试
1.考试题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以及教师讲授的基本内容,由主讲教师拟定或由任同一课程的教师共同拟定,编成试题A、B卷,经教研室主任审定后,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使用。
2.采用百分制评定学生成绩, 学生成绩通常由平时成绩(过程测验、作业、课堂表现)和期末考试成绩构成。 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不少于70%,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不超过30%。
3.同一门课程如果有三名以上教师讲授,阅卷采取应集体评阅方式进行,教师 教师评阅试卷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以标准答案为准,严格执行按步给分。用横线标明错误之处,并在错误之处减去相应分值;
(2)核算本题得分,并在本题号左侧标出应得分值,在卷头登分处写上本题得分;
(3)准确无误核算总分,并在在阅卷人处签字。
4. 试卷评阅后,任课教师要按照空白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学生考试成绩单、教师试卷质量分析报告和学生原始考卷(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整理)的顺序装入试卷袋中。
数理系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