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所取得某一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考核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考试违规的按“0”分计)即为该课程的学分绩。以学生某一时段内所修课程所得的学分绩之和,除以此时段内该生所修课程学分总和,即为该生平均学分绩。
平均学分绩=
课程绩点=(课程成绩-50)/10(60分以下绩点记为0),将所取得某一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绩点即为该课程的学分绩点。以学生某一时段内所修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此时段内该生所修课程学分总和,即为该生平均学分绩点(GPA)。
平均学分绩点(GPA)=
平均学分绩、平均学分绩点(GPA)可为选拔优秀学生、评定奖学金和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转专业、出国留学等提供参考依据。
附件:《华北电力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