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青年全部在“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上报名应征。
一、经济待遇
1、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按河北省有关规定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农村义务兵,按照每户每年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计发;城镇义务兵,按照每户每年不低于当地年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进藏和到新疆艰苦地区服役义务兵,按照不低于当地同类户口性质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50%计发。大学生服义务兵役期间的家庭优待金标准,按当地同类户口标准的110%计发。
2、津贴及相关待遇。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2年,部队发放津贴标准为:第一年每月600元,第二年每月700元。如转士官,下士月薪3300元左右,中士4300元左右,上士5100元左右,四级军士长6000元左右。如提拔(考学)为军官,少尉正排月薪4800元左右,中尉正连5400元左右,上尉副营6000元左右,少校正营6600元左右。
3、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退役金。大学生退役后,部队按照服役年限,给予一次性退役金,具体标准为每年4500元。即,服役2年一次性退役金为9000元,服役10年一次性退役金为45000元。除一次性退役金外,其他项目退伍费仍按原标准计发。如,服役2年退伍费各项合计约为4300元左右。
5、大学毕业生退役后自主就业的,县级人民政府还将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河北省的标准为:服两年义务兵役,一次性经济补助为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部队发放的一次性退役金),从第3年起,每多服役1年按义务兵1年发放标准的20%增发。
二、复学升学
1、设立“退伍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2、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含大学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5、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6、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7、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8、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9、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10、考取军校及提干。在校大学生入伍后,可以报考军校。报考的条件、标准范围及考试科目以部队当年具体通知为准。(按往年惯例,考试时间与全国高考时间一致,主要考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00分)、综合(200分)四门,共600分)。专科毕业生可以参加本科层次的选拔考试,本科毕业生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三、就业优待
1、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相关服务。
2、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3、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先录用为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各地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年招录计划30%的比例录用大学生退役士兵。
4、符合当地选聘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大学生村官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参加“特岗教师”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面试环节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参加“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拔对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单独招录,比例不超过全省总名额的20%;列入范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也可参加其他非单独招录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优先竞聘国有企业职位,省国有企业按照新聘用职工总数5%用于招录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6、退役后可以免费参加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7、服役满12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按有关规定安排工作。
8、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