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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及照顾政策的考生进行资格认定的通知

时间: 2025-02-28 作者:浏览量:11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将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参加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满足相关初试加分政策及照顾政策的考生进行资格认定。

一、加分政策要求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与相关证明材料。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要求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及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三、申请材料提交

请符合上述政策的考生,于310日前将全部佐证材料扫描件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hdyzb10079@126.com,邮件命名:【加分(或照顾)政策申请】+考生姓名+准考证号+享受政策项目名称,佐证材料原件备查。我校将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审核通过后可享受相应政策,结果将在华北电力大学(保定)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栏目予以公示。逾期不再受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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