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安排,现将我系评选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业务素质测评(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本年级前10%者,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6、业务素质测评超出前10%,但位于前30%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要求见附件);
7、符合2014—2015学年校内综合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二、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及原则: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与校长奖学金可兼得;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可获得校内奖学金荣誉,但不获得校内奖学金。
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可在电力系网站学生工作版块下载)并于9月29日(周二)上午11:30前交至教十一楼B103辅导员处。
电力系党委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