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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电力系关于评选校三好标兵、系级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位同学,现将我系评选校级三好学生标兵、系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符合 校级三好学生要求(同时获得业务素质优秀奖、思想道德表现优秀奖和其他四项单项奖项中的一项)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评“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比例不超过评优参评人数的1%。

  (1)全学年业务素质测评名次为本年级本专业前5%;

  (2)思想品德表现测评积分为班级第一名;

  (3)单学科学习竞赛省(部)级一等奖;

  (4)在社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具有相关证明;

  (5)文化活动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

  (6)体育运动成绩打破校级纪录或省(部)级体育运动前三名。

二、系级优秀学生干部

1、  评选资格

  担任班委会、团支部、党支部、系团委、学生会等系级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责任心强,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年度评优中获得社会工作奖。

2、  评选条件

  (一)政治方向坚定,拥护社会主义。

  (二)作风严谨,以身作则,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三)工作能力强,能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活动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积极参加并能带动广大同学参与各项集体活动。

  (五)学习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50%,必修、限选课成绩及格,或必修、限选课成绩不及格课程不超过一门并且补考及格。

     3、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从申请系级优秀学生干部中择优产生。

符合相应条件的同学填写表格(表格可从电力系网站学生工作版块下载)于9月29日(周二):30前交至教十一B103负责老师处。

点击下载: 2014-2015学年度三好标兵申报表

                   2014-2015学年度系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电力系党委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