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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施办法》(华电校教〔2022〕10 号),本学期开展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评价的课堂为教师独立完整讲授的本科理论课程, 优先申报教师讲授的代表性课程。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重点安排, 本学期不予申报前 8 周结课的课程。教师申报评价课程时,如同 一门课程同时讲授多个课堂,不允许指定具体参评课堂。
2.各院系申报课堂数目为本院系专职教师数的 15%~20%。 院系应统筹规划,确保一个评价周期内,所有任课教师均参与评 价。
3.结合保定校区实际情况,本次评价周期为 2023-2024 学 年至 2025-2026 学年。综合评价结果中学校评价、院系评价、学 生评价所占比例分别为:学校评价占 60%, 院系评价占 20%,学生评价占 20%。
4.学校将在对申报课堂评价的同时,对其余课堂教学进行抽查。
5.请各院系汇总申报的教师和课程,填写附件《申报课堂 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前,报教务处质量管理科。申报课程教学日历需及时录入到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

学校督导和院系督导听课后,应及时填写《华北电力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并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提出建议及意见,于每月的第一周,将评价材料交教务处质量管理科汇总。


附件:《申报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


教务处  
2025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