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系关于2018-2019学年 学生评优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机械工程系20182019学年度学生评优、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学校要求和机械工程系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

各专业班级在年级辅导员、班主任的领导下,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手册》关于学生测评、表彰和奖学金评定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进行总结鉴定、年度评优,使评优工作成为引导推进素质教育的有利因素。

二、学年总结鉴定

1、学生个人在《学生学年鉴定表》中撰写一学年中思想道德表现、业务、社会工作、文化活动、体育活动、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的书面总结材料,要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和不足。

2、班主任根据班级测评情况和学生平时表现,在《学生学年鉴定表》中给每个学生写出评语,盖章后将该表存入学生档案。

三、素质测评

1201620172018级在校生,按照2018版《学生手册》中《华北电力大学学生素质评价体系(试行)》进行测评。

竞赛加分项目:2018-2019学年度国家级、省部级加分的竞赛项目明细见《学生评优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说明》;校级可加分的竞赛活动是由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相关部门牵头组织的竞赛项目;院系级可加分的竞赛项目由我系自定。

2、各项测评积分结果和名次要在全班公布。业务素质测评积分结果要在专业内公布。

四、评选项目

1、荣誉类:

集体荣誉:先进班集体。

个人综合奖荣誉:三好学生标兵、校级三好学生、院系级三好学生。

个人单项奖荣誉:业务素质优秀、社会活动优秀、文化活动优秀、体育活动优秀、思想道德表现优秀、科技创新能力优秀。

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校级优秀学生干部;院系级优秀学生干部。

2、奖学金类:

校长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活动优秀奖学金、文化活动优秀奖学金、体育活动优秀奖学金、思想道德表现优秀奖学金、科技创新能力优秀奖学金。

五、评选条件

1、校长奖学金的评选以2018版《学生手册》中《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为标准执行。

2、学生综合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的评选以2018版《学生手册》中《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奖助金管理办法》、《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为标准执行。

3、集体荣誉、个人荣誉、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以2018版《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本科生评优表彰实施办法》和《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为标准执行。

42018-2019学年体育达标、参加社会实践并有论文或调查报告者方有评优资格;学年内受行政处分者不能参加评优。

5、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及格标准为425分,优秀标准为603.5分。英语四级成绩不作为产品设计专业三、四年级学生评选业务素质优秀奖的限制条件,但其他荣誉和奖学金的评选须严格按照《学生手册》有关文件执行。

六、评选比例

1、校长奖学金评选人数全校不超过10名;学生综合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的评选比例按2018版《学生手册》中《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比例执行。

2、“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为院系可参评班级的20%

3、学生个人综合奖荣誉中“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比例不超过评优参评人数的1%

4、学生个人单项荣誉评选比例如下:

荣誉

评选方式

评选比例

业务素质优秀

按专业评选

评选比例占参评人数的30%;

思想道德表现优秀

按班级评选

评选比例占参评人数的25%;

社会活动优秀

评选比例占参评人数的10%;

文化活动优秀

按年级评选

评选比例占参评人数的8%;

体育活动优秀

评选比例占参评人数的12%;

科技创新能力优秀

评选比例占参评人数的4%;

社会活动优秀奖院系级社团评选总数31个。

5、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按2018版《学生手册》中《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比例执行。

6、所有评选指标一律按小数点抹点计算,占小数点的部分由年级统一确定。各奖项未评满的指标其他奖项不得借用。

七、评选办法

1、组织领导:

成立机械系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长:葛永庆

副组长:张辉

员:贺运政、郄力博、朱瑞、马梦祥、陈怡帆、李先超、郭志博及参评年级各班班主任

各班级建立包含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普通学生代表在内的五至七人班级评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

2、方法步骤:

1)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做好动员工作。

2)个人按班级时间要求上报评优材料,个人需详细填写包含各项测评加分项,作为加分的原始依据。同时本人计算自己的各项考核指标成绩以便同评优小组的计算结果核对。

3)评优小组根据个人上报材料,进行学生素质测评,所有人均须参加测评。严格控制、仔细审核个人加分条件,确保公平。

4)组织人力计算、排序、填表。

5)根据测评结果及单项奖、综合奖荣誉条件确定获奖资格和获得荣誉情况。

6)在班级公布初评结果,听取反馈意见。

7)各班级按时上报相关表格及材料:包含文件:1.****班评优报表一、二、三”;2.****班各项素质测评计算及奖项评定表”。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材料:要求统一用2003OFFICE制作电子版材料。各班将本班材料建一个文件夹,命名为“****班”;纸质版材料:“评优报表一、二、三”需班主任签字,“评优报表一”需个人签字,按样表格式和页数打印,不得更改。要求上报表格和材料准确无误。

8)根据奖学金获得条件,由院系统一评定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优先获得一等奖学金;校级三好学生优先获得一、二等奖学金。同等条件下奖项数多的优先,奖项数相同以业务素质积分排名为依据排序。在未获得综合奖学金的情况下,单项奖奖学金优先由获得单项奖荣誉的学生获得,剩余指标按照该单项素质测评积分和评奖条件进行评定。

党委学工办汇总后,报机械系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后系内公示3天。

9)系内公示期满,上报学生处。

3、学生申报科技创新能力优秀奖和奖学金,需有创新表现,并附创新活动材料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材料于916日前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年级辅导员,党委审核原件后返还个人。

4、“校级三好学生”和“院系级三好学生”在学生素质测评结果的基础上产生。在《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本科生评优表彰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校级三好学生要求同时获得业务素质优秀奖、思想道德表现优秀奖和其他四项单项奖项中的一项;院系级三好学生要求获得六项单项奖中的一项。“三好学生标兵”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系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学校。

5、学生参评“校长奖学金”,由系主任与系党委书记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联名推荐后上报学校。

6、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的评选,按照2018版《学生手册》中《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执行。

7、“先进班集体”在各班工作总结基础上,班级须917日前提交详细书面申报材料及填写申请表,系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8、校级各学生组织成员的社会活动能力测评、社会活动优秀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等在该组织进行。

各系级社团组织须按照规定评优比例,在913日前上报参加测评人员名单、测评结果和荣誉推荐名单至党委学工办。

9、“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

1)采取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的方式,申报人填写《学生干部标兵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2)院系及班级学生干部申报“学生干部标兵”,将申请表及材料报系党委初审;校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申报“学生干部标兵”,将申请表及材料报学生组织的指导部门初审。原则上申报人选应为学生组织第一负责人。

3)“学生干部标兵”确定人选由学工委会最终审核确定。

七、奖励办法

1、获得“校长奖学金”的同学,学校发文进行表彰,并颁发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奖学金”荣誉证书及奖金。

2、被评选为“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校级三好学生”、“院系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校级优秀学生干部”、“院系级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奖等荣誉的班级和个人,学校发文进行表彰;同时向“先进班集体”拨发活动经费。

3、获得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发文进行表彰。同时,根据2018版《学生手册》中《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个人颁发相应奖学金。

八、时间安排

1911日中午,召开由各班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及各社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参与的机械工程系2019年评优动员会议,下发文件,布置工作。

2913日前由班主任主持召开班级评优会,进行评优动员、学习有关文件并进行素质测评和综合评比。

3912-15日之间,班级评优小组负责人通过机械系网站或年级辅导员处查询系内年度通报表扬文件、通报批评文件、早操情况文件、暑期社会实践表彰名单、系内社团测评优秀名单和获奖名单等,收齐学生各加分项证明材料,对班级各奖项进行加分、汇总并提交给年级辅导员。

4916日,各年级班级间进行材料互审,确定各项素质测评排名情况,并将结果在班级内公示。

5917日上报评优材料给各年级辅导员。

6918日,参加“先进班集体”评选的班级以及参加“三好学生标兵”、“学生干部标兵”、“院系优秀学生干部”、“校长奖学金”等评选的个人上报相关申报表和文字申请材料。

7920日评优结果向全系学生公示,923日上报学生处。同时将“校长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班集体”申报表(电子版)及相关书面先进事迹材料一并上报学生处。

8、未尽事宜临时通知。

九、评选要求

1、各种表格必须据实填写,尤其是“各项素质测评及奖项评定表”中各栏、“评优表一”中的“不及格科目数量”等。

2、及时发现评优中出现的问题,解决各种矛盾,杜绝“换奖”、“让奖”等破坏公平竞争原则事情的发生。

3、按时上报表格,由班主任签字生效后报辅导员处,不再更改。

4、在评优过程中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班级各项测评结果及获奖情况要在班内公示;系内的各项评优结果在上报学生处前要进行公示。

5、学生学年评优工作是我校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积极措施。各班级应予以高度重视,积极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在全系范围内努力营造一个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以此进一步促进我系的学风建设和校风建设。

十、公示及反馈意见

如对班级评优办法、评优结果有意见,可及时向机械系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反馈意见,地点:教八楼A210,联系电话:0312-7525417/5418/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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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系党委

2019910





添加时间:201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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